振興台灣影視 需兩手策略

  • 2008-10-07
  • 作者 /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海角七號》和《囧男孩》在台灣影視產業長期低迷的狀況下逆勢上升,重新讓不少人燃起對台灣影視產業的發展希望,更有人稱之為「國片復興年」。但是,有夢最美,希望不一定相隨,不可不正視的事實是台灣的電影不會馬上好,甚至也不會漸漸好。

 

政府應拿出積極的影視政策,特別是兩手策略:一手是有利於本國影視創意開發和製作的政策;另一手是有利於本國影視作品播映、發行與消費的政策。

 

環顧世界上影視產業較為發達的國家,或許除了美國之外,背後的必然是高度介入的政府,推動相當程度結合電視與電影產業的積極影視政策,例如英國的 Channel 4、法國的國家電影中心(CNC)、韓國的電影振興委員會(KOFIC)與韓國廣電發展基金(BDF)、加拿大的「電視與有線電視製作基金」(CTCPF),背後都有政府大力的介入與支持。台灣不是美國,若政府仍然消極以對,台灣電影的明天絕對不會自動好起來。

 

擴編影視基金

 

當務之急是籌設一個可大可久、具獨立性與專業性的影視基金。為什麼是廣電影視基金而不是電影基金呢?道理很簡單,影視人才設備資金本為一家,政策分家的結果是規模受限,無法統合台灣的影視實力,因此影視分立的輔導政策效果不彰。前不多時,立法院在洪秀柱委員等人主導下修法廢除「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此時若能趁勢立法籌設一個更為完善周延、規模宏大的影視基金,或許可開創台灣影視產業振興的契機。

 

以近鄰韓國為例,其設置廣電發展基金的目的在於培植廣電影視與藝術文化拍攝計劃。韓國傳播委員會(前身為廣電委員會)每年向無線、衛星及有線廣電業者徵收廣告收入6%以內的特別稅,用於廣電事業發展及藝文活動的推廣。

 

除了無線與衛星廣電業者之外,韓國廣電發展基金的經費來源也包括節目供應商,因此韓國廣電委員會也向播出廣告的頻道業者如電視購物頻道徵收盈餘的15%以內的特別稅。一年的基金收入(以2004年為例)即達40億新台幣。

 

同樣的,加拿大媒體主管機關CRTC規定無線電視業者(broadcaster),早上6點至晚上12點間播出的節目,為本國製作的戲劇或電影必須有 60%;晚間6點至12點間播出的節目,必須有50%。此外,加拿大的「電視與有線電視製作基金」每年經費約當60億新台幣,由政府出資一半,另一半向業者徵收。

 

台流反攻韓流

 

反觀台灣,雖然有「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有線廣播電視基金」,但規模太小,設計與管理失當,前者每年基金收入僅2000餘萬元,後者每年亦只有2億 4000萬元。在電影方面政府也將製作、行銷和映演都列入輔導範圍,但細察我國政府編列的電影政策相關預算卻少得可憐,每年為2億至3億元之間。

 

以上林林總總,影視輔導政策所能支配運用的相關經費合計只有區區6億多元。

 

國片復興年,台灣影視工業再起,「台流」反攻「韓流」,誰不樂觀其成?但是,這需要政府提供有利於本國影視製作與播映的政策,需要專責機構和預算的投入,也需要成立影視製作發展基金,更需要較具規模的公共廣電系統,不能只是說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