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社區與受虐兒

  • 2007-12-10
  • 作者 / 葉大華(台少盟秘書長)

  政局紛擾的台灣社會,在上週卻出現了一則與受虐兒少有關的新聞事件,引起了我的注意。因為這次並不是某個受虐兒被打死或凌虐致死的悲慘個案故事,而是生存下來的受虐兒後續生活安置的議題。事件報導的主題是:台中某基金會在社區購置了兩棟透天厝,預計要安置受虐兒童少年,沒想到卻遭到社區住戶的拒絕。只見鏡頭前出現了基金會人員與社區住戶兩造對立的說法,一方批另一方沒有愛心拒絕受虐兒,另一方又批對方無法保證他們的社區生活品質與人身安全。最後兩造都向市政府陳情,社會局表示要幫忙協調社區居民能接納受虐兒,當作做善事,並且協助基金會成為社區的好鄰居。

 

  其實類似此種弱勢團體進駐社區遭遇抗爭的問題時有所見,但媒體上較常出現的是身障及精障族群,相較來說兒童少年安置機構遭遇社區拒絕的狀況卻鮮少為人所注意。故此次案例的報導,一方面突顯出隨著兒少法令的完備,有安置需求的兒童青少年將會越來越多,但是相關的政策配套措施,在回應兒童少年安置需求事實上是有極大的落差。另一方面媒體在相關新聞事件的報導手法上,也呈現出兩個主要問題:


1. 不當曝光安置場所:受虐兒多半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或「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相關福利保護法 令接受機構安置,故不得刊登其可供辨識身份之資訊,特別是安置場所。然某些電子媒體直接進入社區拍攝原預定之安置場所外觀,並直接照出社區名稱。也許媒體為了突顯社區居民拒絕的惡行,並認為該場所尚無人居住,故直接拍攝應無問題。然日後該事件若經市府協調成功,受虐兒得以入住,恐怕難以保證受安置之少年是否會被加害人找到,將有人身安全威脅之虞。此外,直接曝光了拒絕受虐兒的社區名稱,除了強化外界對該社區的標籤作用,放大了兩造間的對立與衝突,並無助於化解社區對於受虐兒入住的抗拒心態。

  

2. 缺乏建設性報導:媒體在該則報導上只呈現了兩造三方的立場(基金會、社區管委會與社會局),甚至以是否會影響社區房價為案例參考,試圖做為平衡報導,然並沒有任何媒體具體點出事件背後整體兒少安置機構不足的問題。該基金會之所以要購屋搬遷,正是因為原有之安置空間過於擁擠,6個人要擠一間通鋪,這樣的生活品質實在辛苦。這幾年靠著媒體報導受虐兒個案獲得募款的單位也不少,但是受虐兒後續生活安置輔導資源分配與品質,卻沒有獲得應有的關注與重視。社區拒絕受虐兒入住固然不合理,但媒體更應當關注內政部兒童局有關兒少福利政策走向,是否能夠因應解決社區抗拒兒少安置機構設立的問題。

 

  過去媒體成功的喚起了大家關注受虐兒受虐致死的悲慘處境,但那些活下來的受虐兒其生活處境更迫切要關注,媒體不應只是陷落在判斷誰對誰錯或各打五十大板的假平衡報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