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發聲與媒體改革:孫一信訪問稿

  • 2007-12-10
  • 作者 /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公民發聲與媒體改革-孫一信訪問稿

 

政客不停在媒體上「爆料」,「鐵路怪客」事件不斷「加油添醋」,甚至原本身處社會弱勢的精神病患者,都被媒體毫不手軟地冠上「瘋漢」、「不定時炸彈」等污名字眼;一連串的媒體事件,報的人沾沾自喜,看的人身陷里霧,更令人遺憾的是,原為社會弱勢的族群,只得被媒體刀俎魚肉。

 

社會弱勢的群體,始終欠缺發聲的機會和管道,來暢談自己的理念,矯正媒體的偏見。本刊特訪問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孫一信,從公民及NGO 的角度,分享與媒體「交手」的經驗,以及對媒體亂象與媒體改革的看法。

 

我們沒這麼說   你們為何這麼報?

 

日前聯合報及多家媒體連日以「不定時炸彈」、「瘋子」等字眼加諸於精神障礙者身上,此舉,不僅突顯媒體記者對於精神障礙者的誤解,也反映媒體的既定偏見。

  

這次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媒體並不是第一次污名化精神障礙者。有多次和媒體「交手」經驗的 孫一信 便表示,民國八十七年和九十二年,就曾經因為中國時報和蘋果日報對於精神障礙者錯誤、偏見與污名化的報導,和媒體有過交涉的經驗。

   

孫一信指出,民國八十七年曾發生兩名智障的國小學童性侵害一名智障的學妹的新聞。當時教育部對外表示,「目前有三萬個(智障)學童在接受教育」,別想到中國時報卻報導成「在學校裡有三萬個不定時炸彈」,不僅報導錯誤,更影響社會對身心障礙者的觀感。雖然當時「智總」曾對中國時報表達抗議,不過,中國時報卻僅表示未來會對智障者作正面的報導。

   

另一次是在民國九十二年,蘋果日報以頭版頭條的方式,報導了兩名智障的兄弟性侵害他們母親,但是「智總」的查證結果,發現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新聞,「我們向蘋果提出抗議,但一直都不道歉,我們還請秦慧珠跟協助協調,一直等到兩個月後,蘋早才他們在報上登一則表達遺憾的聲明,不過,還是沒有承認自己不對」,孫一信如是說。

 

政府、法令與媒體報導的模糊地帶

   

事實上,對於媒體這種幾近污名的報導,有關單位幾乎無法可管。孫一信 表示,例如,前陣子「智總」向衛生單位檢舉媒體對精神病患的污名化報導,不過主管機關卻表示,依「精神衛生法」規定,要採訪精神病患者必須當事人和其監護人同意,然而這只是規定而已,卻無任何制裁的效力;而「身心障礙保護法」規定的更為模糊,孫一信指出,該法僅提出不能對身心障礙者有不公平對待,但並沒有特別針對媒體有任何規定和限制。

   

那麼,求助於 NCC 呢?孫一信 表示,他們去函給NCC ,不過,NCC 的回應也讓人失望,因為「NCC 的回函只是請各媒體遵守自律公約的建議」。也因此,投訴媒體的做法雖有助於提升記者對於精神障礙者的認知,增加媒體的壓力,也多少有益於增加正面的報導,然而,對錯誤的報導,至今仍然無法可管。孫一信表示,只得靠道德訴求以及社會團體的集結所形成的壓力,方能改進。

 

與媒體溝通必須藉以體制外的壓力

    

不過,孫一信 也強調,對於許多NGO 或是社運團體來說, 必須要形成一股集體的力量」。他表示,智障者家長總會常常會接到家長的電話,抗議媒體的一些不實報導,因此,他們除了瞭解媒體的環境和申訴的管道,反應申訴者的意見外,另一方面,最近幾年也逐漸和其他弱勢族群結合,組織力量,協力發聲。

   

孫一信表示,除了不斷與媒體溝通,也必須藉著體制外的壓力才能真正影響媒體,換句話說,媒體改革必要有更強大的社會動能,透過社會的集體力對媒體產生壓力,至少要告訴媒體,「社會中有一群人對你的用辭譴字很在意,也時時盯著你的所作所為!」

   

孫一信進一步指出,「要改變社會上對於智能障礙者的價值觀可能較慢,但,相對的,透過民間力量改變媒體偏見是比較容易的」。事實上,這幾年媒體對精神障礙者的報導,雖然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但也因為社會團體對媒體的監督與壓力,慢慢有些改善。不過,他也強調,除了要藉由 NGO 和社運團體的行動結盟之外,建立獨立於資本邏輯運作的媒介,或許也是另一個值得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