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曝光報導對兒童少年的二度傷害

  • 2007-12-10
  • 作者 / 江季璇

一、媒體是兒童保護的大敵-曝光後真理何在?

 

研究中發現,各種型態的曝光,都沒有媒體曝光的殺傷性來的大,多數的社工人員皆表達一但媒體曝光,就不是能夠如預期掌控狀況了。

   

現今的媒體標榜是社會的第四權,有公諸社會真相的專業職責及社會責任,但只為聳動帶來的收視率,卻踩著受害者的創傷污名,或是隻字片段就斷章取義妄下判斷,其實有許多的資訊離事實是很遠的。

 

近年來媒體的大勢報導兒童受虐家庭暴力、性侵害案件,其實正面價值是社會宣導與教育,然負面報導卻是污名化失去公平責信,這尤其突顯在近來亂倫個案報導的煽動與內幕的勁爆,經常在事實未明前及下判決,甚至將亂倫案說成是「烏龍案」,更將社工運用公權力協助受害孩子的種種污名為「專業傲慢」,其實更突顯社工長期以來因捍衛保密倫理不願吐露案情,而與新聞記者長期以來要挖個案的隱私間的衝突。社工經常擺盪在個案保密倫理與新聞自由壓迫間,而媒體對受害孩子是保護亦或是徒增的傷害,是值得思考及詳加規範的。濫用新聞自由對受害兒童少年、社工專業、網絡團隊、社會群體已造成以下的傷害:

 

(一)電子媒體的速成採訪訴求,交差了事心態造成片段報導或報導不實,在過度的簡略報導中經常失去客觀與公平性。

(二)新聞工作以追求市場利益為導向時,易造成焦點模糊忽視公共利益。

(三)八卦新聞報導的連鎖效應,造成亂倫性侵害案件成為連續劇的報導方式。

(四)父母與孩子權力不對等,在媒體只聽父母片面之詞下,父母成功的聯盟媒體形成共犯結構,將不起訴的亂倫案等同於「烏龍案」報導方式,煽動案家情緒及引發連鎖效應,創造家庭及社會集體歇斯底里現象。

(伍)社工在保密的專業倫理規範中堅守對孩子的「責信」,不願且不能透漏資料時,造成與媒體的衝突與交惡,媒體不平衡報導下,濫權懲戒及污名化專業形象的不良後果,形成對兒童保護及兒童人權的打壓。

 

靠著資訊的傳播,我們增加了溝通機會,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然若缺乏界線與尺度,新聞媒體也會在無節制的無線擴張下,因濫用第四權而傷害個人與群體。西方許多哲學家在重視文化對人的影響 時,也強調傳播媒體對人類的影響,他們共同認為新聞媒體應有的倫理德行是-精確、誠實、真相、客觀、公平、平衡報導、尊重個人自主性(張培倫、鄭佳瑜譯,2002)。但新聞媒體也常常因其為一種產業,受限於市場的生存條件,而趨於功利,這尤其突顯於現存文字、電子媒體只重視收視率,卻缺乏思考性或暴力的內容對人類不良影響的弊端。事實上,新聞專業的價值理念與哲理與社會工作所追求的精神與理想應該是一致的,當爭議或衝突時這兩種專業如何回到保護孩子的最佳利益為價值思考點,目前仍存在專業間的鴻溝需要去突破。

 

二、媒體曝光管道

 

1.無孔不入劫錄警用頻道

「××報記者告訴我,他們的辦公室會劫錄警用頻道,對,他們會劫聽警用頻道,有敏銳度的記者,就可以在警局出狀況時,從頻道中去得知最新的消息,就是劫錄警用頻道的部分。」

 

2.把案家拍攝出來

「有一件是警察局他在抓到人之後就自己開記者會,然後他其實並沒有把案發的地點說出來,名子也沒有說出來,可是新聞媒體就是把那案家店,就是案發的店拍出來,雖然那個文字記者並沒有把他標示出來,可是電視畫面就出來了」W13

 

3.跟拍孩子到醫院做治療

「他們都會覺得那是一個社會事件,應該讓大家有所警醒,所以應該要曝光,那種好像就很難控制。媒體就是說都會守候在××醫院那邊嘛!那有些時候可能我們開車開一半,就會接到家暴中心的社工員打電話來說那現在媒體在哪裡,那叫我們要把他送到哪裡去啦!」W14

 

4.偷翻警察卷宗

「而且他們有記者埋伏在那個警察局裡頭,他們根本就是可以去翻卷宗,我印象中因為你偷偷的要透過這些人的幫忙嘛!那這些人其實他跟你的工作信念是不一樣,對他們來說,因為有媒體批露這些事情他的業績越好,跟我們剛好相反,所以我覺得很困難。」

 

三、媒體曝光對孩子、家庭及社會的負向影響

 

1.安置處所曝光

「因為如果不是媒體要炒作,就說我覺得那反正我們也不提供他們孩子們的狀況嘛!所以我覺得他們也沒什麼好後續報導,那我覺得比較糟糕的是他把那個安置的地方公開啦!」

 

2.二度傷害影響自尊

「像對於案情我甚至都覺得他們不應該,像我記得那時候就是他還有畫出一個狼人跟兩個小孩,對那個小孩他自己看新聞就說那個就在講我們啦!對我覺得那個對她其實是二度傷害。我覺得如果是我的話,就是我可能會覺得大家都知道,那其實他雖沒有指名道姓其實別人真的辨識不出是我,但是走在路上我就會覺得大家都知道這件事情,因為我看到了然後我知道那個是我,我覺得一定會有多的不舒服跟,因為即使是很小的事情你不願讓人家知道的事情,如果有人知道了自己都會不愉快,自己都會很難過,更何況是那種全台灣都看到的,我覺得那種感覺很難去講,自尊心多多少少都有受損,他可能也會擔心老師會不會知道同學會不會知道,對!在人際關係上在其他的發展上我覺得都會有很大的影響,我覺得小孩子都很聰明,他都會知道那件事情是說自己呀!」

 

3.不再信任接受外界協助

「那後來當天晚上看到了新聞,那當然就是第二天很多人,所以就是店就被拍出來了,早餐店就爆滿了,那原先她本來她的情緒就非常depression,那後來根本電話都不接,那後來他就跟我們失聯,我自認我們中心的個案管理工作都做的還不錯,所以我們有一直持續在追蹤,事實上他就是一直拒絕接我們的電話,那後來他就搬走了,不再跟我們聯繫,像那個案子我覺得我們是很難去向她解釋。」

 

4.報導似是而非造成八卦迷失

「像媒體他當然就是寫作什麼被性侵害,就從這樣的過程裡就會被引述出很多不同的想法,包括在談論過程當中就會講是說孩子是不是太晚回家啦!是不是父母親感情不好,是不是因為他自己本身關係混亂,還是他自己太笨,大家都知道要逃了為什麼他不會,其實每個人都會發展一些不同的解釋,那些解釋不是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不是基於一個同理的立場,而是那種看好戲講八卦那種心情,那種對被害人那種傷害就這樣。」

 

5.SNG車子出現後別人指指點點

「孩子的衝擊他就會被他的左右鄰居指指點點的,甚至是他同學同校都,而且甚至說我們在處理些案子案件裡面,雖然他不點明是哪所學校哪個班級,他只要看到類似SNG的車子開到學校去,那學校就開始一陣騷動,然後有些學校處理的方式就是什麼話什麼事情都不要告訴孩子,就直接交代老師說這般跟這般對調上課,然後他也沒有正式的去教育小孩今天究竟發生什麼事,但是那個媒體到最後還是曝光了,還是寫說某某學校的什麼事,那些同校的孩子看就知道那個就是某某某嘛,那就開始會說這些事情為什麼會發生,是不是這個孩子行為有什麼樣的問題,所以他才會招惹這個人。」

 

6.輿論壓力選擇自殺

「因為那時候過年沒什麼新聞啦!連續播放三天,媽媽受不譴責,喝清潔劑自殺、、、輿論的壓力群眾的壓力啊,她一打開電視就看到新聞全部都是播她耶,她就受不了。事先都沒有告知那個家庭,記者真的是很過分,他真的就是拍她的家,新聞播出來之後隔天那施虐者還到市場工作,全部的人都指責他說為什麼會做這樣事,那他左右鄰居早就知道了,他去到市場後被全體圍攻,他就又回到家裡去。到菜市場被人指責對他來講當然是不好的影響啦!變的說他沒辦法去工作啊!變這個人曝光之後對他生計造成影響。」

 

7.被迫搬家

「那當時遇到的困難就是說當媒體批露之後,可怕的是什麼,是小孩沒辦法在那個社區裡頭生活下去,那媽媽就搬家。」

 

8.寄養家庭曝光受到騷擾

「蒐證的時候當天晚上就曝光了,就是所有的晚報報紙都出來,然後就是甚至他們還找到寄養家庭的地址要去訪問,訪問他們,我就覺得非常的,就是你根本都沒有辦法控制這整件事情的發展,然後後來他們遭到很大的騷擾。」

 

9.曝光引起模仿連鎖效應

「我覺得後面的蠻多曝光的兒保案是因為之前的第一個,那個女童案的那個曝光,我覺得有很大的影響,對呀!然後就變成那時候家人連續帶了記者兩次來,然後我還記得她那時候姊姊就說我要叫叫媒體來帶小孩這樣子,對呀!然後我就覺得那已經變成了那些家長的模式。」

 

四、媒體報導曝光的困境

   

媒體曝光的亂象無奇不有,從受訪者的受訪內容不難看到媒體喜歡報導個案跟社工保密是違背的,也更突顯社工對媒體的無奈及排斥,及現今媒體無章法、無倫理的現況,以下從報導播放處理的失當、採訪處理的偏誤及媒體獨大喪失新聞倫理三方面來呈現受訪者的看法:

 

(一)報導播放處理的失當

 

1.斷章取義突顯受虐狀況

「他很斷章取義的截那一段,媽媽有沒有打你,用衣架打你,打幾下,打兩下,我這邊好痛哦!那孩子褲管捲起來說這邊打兩下,那播報出來就很斷章取義截取這一小段。」

 

2.馬賽克沒用案情也是曝光

「總覺得他們在報的時候啊雖然他們有一些掩飾,其實馬賽克也還是看得到呀!其實他沒有把她的名子弄出來,但是你只要在報紙上或電視上刊登,只要是蠻相關的訊息,說好某一個縣某個鄉某國小,他的性侵害案件大家想一想××鄉就只有兩間國小,不是你就是我了嘛!大家就知道了呀!那家屬就會說那某某人某某人,何況都已現縮的很小了,其實你都可以大概猜,我覺得就是那種認識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他們家,最困難的就是你沒有辦法去隱藏那個受害者是誰,因為就很明顯呀!對加害者本身壓力都很大。」

 

3.沒真相殺傷力大

「我覺得媒體是一個蠻可怕的,怎麼講,你用對的話就會覺得他很好用,譬如說很多時候我覺得他們看不清真相的時候,我覺得那種殺傷力蠻大的,然後我也會很擔心說我的寄養家庭會受到傷害,、、、因為他出於一片善心來做寄養工作,那因為這樣的案件讓他受到傷害,我覺得對他們來講很不公平。」

 

4.跨大報導扭曲事實

「媒體我不是很相信的,那很多其實不是事實,是他們加油添醋的,因為從我以前做兒保的一個狀況,我曾經有一個孩子也曾經上過報紙,可是他就把他寫的蠻誇大的,孩子沒有一個那樣的狀況,可是他就把他寫的很誇大,因為我一直以為媒體只能相信三分。」

 

5.難以平衡報導

「我們也要個案保密,所以我們能講的事情其實好像都是簡短的兩三句話,可是那種新聞報導,他們報導另一邊的就是他們那邊原生父母要講什麼就講什麼之類的,可是我們完全沒有辦法澄清這個部分。」

 

6.手法誤導引起傷害

「我們不知道他們會去用那個手法,這是我們會經歷過會覺得好像跟原先所陳述的表達的會不一樣,那走偏了那我覺得對案主來說也是一個傷害呀!因為經過媒體暴露的時候,當然有些人會覺得喔他們好可憐如何如何的,可是背後的一些原因呢?沒有真正去了解,甚至可能會覺得說啊到底我們的政府是在做什麼,其實是有一些受限的,包括是法令啦!包括另外一種像譬如說很多媒體暴露的案件,假設她經濟狀況比較差,她利用這樣子她得到一些資源,其實這也不是很公平的。」

 

7.報導既出難以還清真相

「加害者本身甚至受害者本身他們都還不是很清楚的狀況之下,不管誰對誰錯你只要一報出來,對任何一方都是傷害,就是日後澄清出來後真相如何,要去還原時那都於事無補了,因為傷害都已經造成。因為之前那小朋友甚至加害者本身都已經是曝光了,都已經是受害了,連後續要再做什麼樣的補救喔!那個都很難很難了,甚至家屬的部分他們都是認為他們是一個受害者了。」

 

(二)採訪處理的偏誤

 

1.不提供個案、不煽情記者不要

「有時候招寄養家庭,我們很大的困難是因為我們不願意讓個案曝光,可是就少了那種很煽情的那種東西,然後記者就其實就愛來不來的,或者是說,其實他就一直問你個案在哪裡?個案在哪裡?我只要訪問個案就好了。」

 

2.要求有時效性

「對媒體或做節目的它們會是說已經沒有時效了,那時候再做這個也沒有什麼意義了。但是有時候在那個當時做了這樣的議題報導,確實對小朋友的傷害,我覺得是蠻大的。」

 

3.嗜血鯊魚聲東擊西

「他們就是像嗜血的鯊魚嘛!那是他們工作的一個方式,我曾經有過就是我打死都不肯承認有這個案子,可是後來媒體不斷的追問,而且甚至媒體也很聰明他都會騙說ㄟ警察都告訴我了,或者是說醫生都跟我說了。」

 

(三)媒體獨大喪失新聞倫理

 

1.曝光後標籤污名化

「很多事情是曝光後之後無法想像的,你無法去抗拒的,因為這個事情曝光後很多人對寄養家庭有質疑,大部分的寄養父母覺得他們沒面子,然後他們會覺得本來我做這個工作很崇高嘛!但是一下子好像就是他們會,啊大部分都可能站在不相信或是憤怒的立場,然後會覺得說一定是這個孩子怎麼樣這樣子,所以我們也花好大好大力氣去跟寄養父母們重建他們的心態。」

 

2.造成二度多重傷害

「當媒體批露之後,可怕的是什麼,是小孩沒辦法在那個社區裡頭生活下去,而且因為那個家庭本身媽媽的功能就不太好,所以還很容易再二度三度的被...被性侵害。」

 

3.用社會有知的權利做擋箭牌

「他們站在媒體的立場,他說他們也有另外一個角色是要告訴大眾,事實上他們就是說他也要當社會大眾的眼睛跟耳朵,所以他們有權力讓社會大眾知道這些事情,那我覺得今天我們就是希望這些事情不要那麼被扭曲,其實是需要透過他們來幫忙,那中間怎麼樣去合作,我覺得就是有討論的空間啦!但是大部分的媒體的操守當然都不太好。」

 

4.新聞自由利益掛帥

「我記得之前有討論嘛要用法律來限制他們,限制新聞自由這不是民主國家應該有的,大家就會開始批評了,我覺得很多是政治在影響,那我覺得媒體做的太大了,甚至於我覺得她在沒有查明真相之前她就可以隨便亂播,播出來其實我覺得對孩子會影響非常非常大的。我覺得是在於他們對於兒童保護工作是沒有概念的,他們不知道這樣的事情會對孩子帶來什麼樣的傷害,這樣的事情為什麼應該要保密,對那對孩子的未來的整個發展他可能所帶來的影響會是什麼,我覺得他們就是很立即的想要,只想到目前的一個利益。」

 

5.規章罰責拿他沒摺

「我覺得媒體其實已經有一些規範了,只是媒體是很難控制的,那今天媒體我覺得媒體的渲染力是很大的,其實她已經達到那種其實你很難去管他,除非真的我們的也許新聞局或是什麼的比較有魄力感,就是你發生什麼你就是罰才有效,他們不怕呀!他們怕什麼。」

 

6.缺乏新聞倫理

「這些記者彷彿沒有這些責任,好像我們有很多倫理,那我不曉得記者有沒有,那可能他們的倫理就是有什麼就播什麼,對呀!他們的倫理就是有新聞就要報呀!」

 

五、媒體可以報導的內容方式

   

以下是受訪者期待媒體在報導兒童保護事件時,在內容上能夠依照保密倫理的標準來呈現的看法:

 

1.不可辨識案主避免對號入坐的報導

「只要不要指名道姓說出他的名子、他家住哪裡、他的 一些家庭狀況,可以很單純就他的成因、數字、影響、困境來敘述。」W2

 

「他可以是一個案例,但怕的是被對號入做呀!報導出一個案例出來的用意,說真的媒體他不去報導一些相關的事情的時候,其實有時候社會大眾他不會覺得事實上有這樣的事情,所以我可以接受說他有一些案例啦!只是說你不用寫的那麼詳細,真的就是那個案情的詳細狀況,就像我們在寫個案報告一樣嘛!我們可以把他大慨故事化的寫出來,為什麼我們要用故事話的案例寫出來的用意到底在哪,我們希望其實是可以更教導孩子師長可以看到,他們可以去注意孩子的行為狀況那些是異樣會透露出訊息。我們一定會去做一個呼籲,就是說你希望從這個案例得到是什麼。」

 

2.不適當採訪孩子

「至於孩子是完全不適合採訪的,因為孩子的人格還不夠成熟。」

 

3.用假人影像也會二度傷害

「然後像對於案情我甚至都覺得他們不應該,像我記得那時候就是他還有畫出一個狼人跟兩個小孩,對那個小孩他自己看新聞就說那個就在講我們啦!對我覺得那個對她其實是二度傷害。」

 

4.拆解拼湊案例宣導

「我們要告訴社會大眾說,就是我們要把一個案子把他分成說,ㄟ就是怎麼樣去變成一個衛教,就是說ㄟ其實可能在社會可能都會遇到一個這樣的案子,或者這個案子其實可能覺得爸爸媽媽不可能對孩子性侵害,或類似這種,或是ㄟ怎麼樣可以分辨孩子是有可能遭遇到身體虐待,可能說他身上有什麼特徵,或在哪幾個月份可能會特別明顯,我們就曾經做過很多這種分析,然後把這些個案變成一個不把他單一化,就是變成一個宣導,然後我們主動發新聞稿告訴社會大眾。」

 

(摘自江季璇,2004,社工人員對兒童保護保密倫理的價值與抉擇-捍衛孩子隱私說與不說間的擺盪,東吳大學社會工作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