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屬於自我的童年

  • 2013-07-22
  • 作者 / 林福岳(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

曾經在傳播學界引起矚目的傳播著作《消逝的童年》,作者尼爾‧波斯特曼在書中提出一個怵目驚心卻又不得不重視的觀點,他說「童年」這個概念,是因為印刷術的發明才出現的,印刷術使得識字的人愈來愈多,知識也因而得以流通,但是識字的人口中並不包含兒童在內,其原因是因為對於文字理解的能力,必須具有解碼以及轉換意義的能力,才能夠對於抽象符號及其隱含意義有所認知和了解,對於生活經驗不足的孩童來說,已然超越他的能力。因此,因為印刷術使得成人和兒童之間有了明顯的差別,所以社會才會開發出對於兒童教育、發展、照顧、福利等等的議題,因為他們所面臨的抽象和實際世界,和大人們是有所區別的。

    

可是,「電視」的出現,卻打破了過去成人和兒童之間的界線。他所持的觀點是,原本書籍是人們獲得知識的主要管道,所以成人可以針對兒童的需要,篩選適合他們的資訊內容提供給兒童。但是兒童對於影像理解能力的發展是先於抽象文字的,電視的出現使得孩子們在閱讀文字之前,便已經先受到電視影像的強勢影響,無所揀選的便將所有的資訊傳遞給兒童,讓兒童們提早進入成人的世界,童年與成人的界線,便在電視出現之後逐漸消失了。

   

雖然這樣觀點可能過於聳動,但是兒童需要適合他們觀賞的電視節目,卻是不爭的事實。在兒童心智年齡發展的過程當中,什麼才是適合他們接受的資訊,這是關心媒體發展人士一向重視的議題。在台灣的媒體環境中,兒童節目是長期被忽略的一塊,各個電視台以非常有限的資源在從事兒童節目的開發與製播,台灣兒童能夠接受到的本土優良兒童節目其實是非常有限的。

   

長期以來,我們的兒童被迫收看不屬於自已年齡階段的節目,經常與過度暴露於屬於成人的影像內容,導致原本應該天真、愉快、學習、發展階段應該有的心智和生活方式,被電視節目侵蝕而消逝,也因而使得許多擔憂兒童發展的家長被迫讓孩童與電視隔離。但是面對現代生活,要兒童完全不接觸電視或是其他的影像媒體,又是多麼的困難且殘酷。

   

多年來,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一直關切本土兒童和青少年節目的發展,兒童有權利觀看到屬於自己的節目,這是我們對於媒體的期待和要求。過去,媒觀基金會每年都會評選「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節目」,公布本土優質的兒少節目和製作單位,一方面推薦給家長和兒童,另一方面也希望可以鼓勵本土的媒體製作人致力於製作優良的兒童及青少年節目。前一陣子,媒觀基金會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合作,舉辦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的評選工作,同時也推廣「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就是希望多一些機會和管道,創造更為適合兒童觀賞的電視媒體環境。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的概念,簡單來說,就是希望讓兒童節目的適合收看年齡,有更為清楚而明確的分類標準,讓家長和兒童在選擇收看電視節目的時侯,可以有更為適當的選擇標準。我們社會對於兒童在生活各方面的需求,所提供的商業服務愈來愈精細,像是童裝,不僅是給兒童,廠商還會清楚地標示適用的年齡層或是身高標準,供消費者選擇;餐廳也會因應不同年齡層的兒童,推出各種食物和附贈品,連餐廳都要特別製作適合兒童的桌椅和餐具。那麼在電視節目製作和播映上,是不是也應該考慮到不同年齡層的需求,製播適合不同年齡層兒童所需要的電視節目?

   

基於這樣的理念,NCC設計了四種年齡層的標章,分別以2~-6歲、7~9歲、10~12歲及7~-12歲為年齡分層,區分適合其年齡層的兒童節目,提供兒童和家長參考。102年度上半年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結果,共有13家媒體45個節目得獎,比起上一屆來,報名和得獎的節目數目都成長了大約40%,表示媒體也愈來愈重視兒童節目的製作。

   

在這次的評選作業過程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次的評審小組,雖然是由專家學者、基層教師、家長與NGO組織工作者等四大領域組成,但是特別在評選過程中邀請了數位兒童評審來參與,請他們收看節目並表示自己的評選意見,成為評審們的重要參考依據;甚至也邀請他們在評選結果發布的記者會上公開表達他們對於節目觀看的意見。我們常說兒童是未來的主人翁,其實兒童現在就已經是主人翁了,他們也是有主體思考能力的個體,有其權利選擇適合自己的媒體內容,他們對於節目的要求和觀視想法,往往會超越成人們設定的框架,也能展現出相當程度的判斷能力,兒童節目的製作團隊如果不夠認真和用心,其實很容易被兒童鄙棄而淘汰的。

   

嚴格說來,兒童節目的製作需要相當高度的專業能力,這個團隊需要的能力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文化人類學、影像色彩、敘事能力……等等不同領域的專業能力,當然更重要的是創意和好的故事,才能製作出所謂叫好又叫座的節目。國外有名而長期播出的兒童節目,背後往往有龐大的專家顧問群和充裕的製作經費在支撐整個節目的製作,也因而可以獲得不斷的好評和迴響。在台灣兒童節目普遍製作經費才人才短缺的狀況下,要求高水準的兒少電視節目,其實有一點緣木求魚,也因此某些獎項也只能拱手讓給外購節目。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要為在這個領域中有理念和有理想的媒體工作者鼓勵和打氣,這次獲獎的本土節目,我們都可以看到製作單位的用心和創意,儘管他們的條件不佳、市場獲利有限,整體大環境更不適於他們的發展;可是他們還是發揮最大的創意和理念,為台灣的兒童節目開創各種新的可能,也讓節目內容更為多元而豐富,得獎的節目絕非倖致。他們的努力值得我們喝采,也值得兒童和家長多多觀看、多多推薦。

   

電視與兒童,這個數十年來家長們關心不輟的議題還會持續發展下去,電視可能剝奪兒童的童年,但是也有可能為兒童創造更多的純真、快樂、學習和成長。我們期待更多的優良兒童節目呈現在兒童的生活中,讓孩子們有機會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最愛,回復他們的童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