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兒少觀點看新聞報導中的髒話引用問題

  • 2013-12-30
  • 作者 / 林彣鴻(台少盟研發員)

2013兒少新聞妙捕手第四屆金芭樂獎頒獎典禮剛結束,妙捕手也連續頒了四年的金芭樂獎給《蘋果日報》,許多網友在問卷中的開放式問題中提到認為今年《蘋果日報》的髒話新聞出現頻率逐漸升高是值得注意的現象。在2013年下半年(6月至11月)的妙捕手針對《蘋果日報》找出相關報導並解析,以下是本文針對今年6月至11月《蘋果日報》所引用事件中的髒話新聞在其不雅字詞統計概況。

 

一、國罵、髒話或是涉及歧視族群或性別詞語之2013新聞蒐集:

 

6月28日新聞〈兩性教育 竟考學生「G bye」〉,9月8日新聞〈男拒酒測 突襲抓警LP〉,9月13日新聞〈蛇行男被叭 囂張拿安全帽砸車窗〉,9月27日新聞〈「媽妳去死」逆子判還屋〉,11月6日新聞〈吼完幹你娘 房仲跳14樓亡〉,11月8日新聞〈大一生抽刀 捅學長命危〉,以及11月17日新聞〈嗆警好膽開槍揮刀中彈倒地〉皆在報導中引用當事人的髒話、國罵或是汙化女性用詞之話語。

  

本文首先針對《蘋果日報》9月18日的A10要聞版討論,該新聞於主標、副標、報導主文、表格資訊、照片,全文(請見下圖一)共計出現1次「機巴尾」,5次「香蕉你個芭樂」,4次「幹」,4次「一堆讓人想巴頭的北七」,4次「明天團膳機巴毛炒韭菜啊給我等著」。此外,本新聞「網路常用罵人用語」一覽表,有出現「香蕉你個芭樂」、「北七」、「你娘卡好」、「機車」與「e04」之用詞解釋。由於此報導髒話等情緒性的不良用詞占全文多數篇幅,台少盟已於9/18向《蘋果日報》申訴,《蘋果日報》也已於9/18當天立即將此則網路新聞全文進行下架處理。

  

而第二則案例是9月27日的〈「媽妳去死」逆子判還屋〉新聞,其中在兇嫌的照片中自行額外加上「機掰」,而在新聞報導中各項髒話已引用或重述多次,在圖片中刻意凸顯「機掰」詞語,可能會使讀者的閱讀方向失焦。

 

二、髒話、國罵等不雅詞語如何引用在報導中?

   

平面新聞與網路新聞是屬於普級刊物,新聞報導應適時還原事件真相即可,報導雖然採用引用當事人在事件現場或相關事證、物證之話語,但此類詞彙不雅,具有性別歧視與汙名化意味,也不具公共利益,並可能造成兒少讀者在日常生活中學習與模仿,或是造成多數讀者在讀報中有心理不舒服的情形產生。因此有關於此現象應拆成三個層面討論:

 

  1. 髒話是屬於該報導的核心新聞點,整篇報導屬公眾或社會教育之議題時:例如2013年6月28日的新聞〈兩性教育 竟考學生「G bye」〉,我們應思考同一則新聞不應反覆引用或引述相關用語,若需呈現相關用語在新聞中,應思考是否需要報導文字統一以口出「三字經」、「髒話」或是關鍵字用「X」等中性詞取代。
  2. 髒話與新聞無關或關聯性不大,甚至可在報導中隱匿時:例如2013年9月13日的新聞〈蛇行男被叭 囂張拿安全帽砸車窗〉,報導中的髒話應直接以口出「三字經」、「髒話」或是其他中性詞取代即可。
  3. 新聞引用或刊登當事人口說與網路流傳之髒話用語時需考量到該用語的背後含意,以及所造成讀者閱讀後的反應或效果:

  

涉及性別歧視、汙名化或是隱射生殖器之髒話用語:如有「幹你娘」、「你娘卡好」、「我幹你老母」、「南佛(指男性生殖器)」、「G bye」、「機巴」與「機掰(指女性生殖器)」。新聞傳播學者蔡珮於2005年1月於《新聞學研究》第八十二期發表〈從汙化女性髒話看父權在語言使用的權力展現〉一文,蔡珮在研究中提到汙化女性的髒話從語言結構上來看,具有打壓與負面化女性的功能。而具汙罵意味的非正式新聞用語,例如有「北七」等。

 

三、未來在相關報導的處理方式

 

1.蘋果日報在相關新聞已進行處理的方式:

  

a.根據2013年8月26日蘋果日報自律委員會諮詢委員會議中的靖娟文教基金會提案〈秦楊爛醉路倒 揍救護員下體〉中的髒話也在會議中討論。馬維敏總編輯在會議中也建議報導應該以關鍵字用X代替。在本次反映後,在其詞彙已改為「幹X娘」、「XX娘!老XX!」。

  

b.根據2013年9月18日台少盟向蘋果日報反映〈名校女教師 fb譙「機巴尾」〉髒話引用之頻率過高,台少盟建議如果在相關報導中以教師脫序之言語,來凸顯當下教育問題,則應加以部分文字以X取代,以及應減少同個髒話出現之次數,以免兒少讀者模仿,或對社會大眾讀者身心造成不良的影響。在本次反映後,本則新聞全文已於蘋果日報官網下架處理。

 

2.現行法規與未來可因應之作法:

  

a.新聞專業面:因此一則新聞事件編採或報導需出現不雅用詞或相關諧音,則應回歸於幫助讀者釐清事件為初衷,適可而止;而無助於讀者理解新聞事件的來龍去脈,或是同一詞彙出現多次以上,則可能會讓原先新聞報導的初衷失焦。因此新聞專業面有以兩大面向可討論:

  

●當髒話是屬於該報導的核心新聞點,整篇報導屬公眾或社會教育之議題時:日後是否需要報導文字統一以口出「三字經」、「髒話」或是關鍵字用「X」等中性詞取代,而相關圖片與相片也應被思考是否刊登於平面與網路上。

  

●當髒話與新聞無關或關聯性不大,甚至可在報導中隱匿時:報導中的髒話應直接以口出「三字經」、「髒話」或是其他中性詞取代即可。

   

b.法律與媒體自律面:當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及在我國相關性別平等法規雖尚未針對新聞紙和網路新聞中直接引用該事件出現之髒話、鄙俗用語加以規範,以及有刊登髒話新聞並非只有《蘋果日報》特有的現象,其他三大報也可能會有類似情形產生,再加上語言與報導可基於言論自由與出版自由的立場,也不能過度限制其語言的使用。因此,台少盟希望媒體應回到該新聞事件的原因報導,在社會責任與媒體專業上取於平衡,髒話與相關圖文應減少相關版面的比重,給兒少讀者閱讀與判斷報導中事件的正確價值觀。

 

四、參考文獻

 

蔡珮(2005)。〈從汙化女性髒話看父權在語言使用的權力展現〉,《新聞學研究》,82:133-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