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新聞報導,如何避免淪為爭議事件?

  • 2014-12-31
  • 作者 / 葉大華(台少盟秘書長)

日前一則十歲鄭小妹妹榮獲家扶中心頒獎表揚為「自強兒童」,因其與外曾祖父母蝸居市場攤位上方一間僅1.5坪的木造閣樓,長年獨自扶養照顧外曾祖父母,如此勵志的孝行透過報紙及電子媒體大加報導,瞬間吸引了全台灣民眾的目光,後續也引發各界善心人士踴躍捲款相助鄭小妹妹一家。公益團體針對受扶助對象,透過表揚特殊個案的勵志向善與突破困境的努力,原本是美事一件,也是媒體熱愛的正向新聞報導的題材,然而此次事件報導後續卻衍伸出不少爭議,值得公益團體、媒體報導者引為借鏡。

 

報導個資揭露過多恐侵害隱私
 
相關報導中,由於平面媒體鉅細靡遺地針對鄭小妹妹的個資進行引述,如:
 
l   就讀高雄十全國小四年級的鄭茄妡,與外曾祖父母蝸居市場攤位上方一間僅1.5坪的木造閣樓,她從6歲起就煮飯洗衣,天天為外曾祖母打胰島素,幫忙在市場叫賣
l   鄭茄妡 年齡10歲。就讀:高雄市十全國小四年級
l   報導圖片刊載得以辨識女童住所位置的相關訊息。
 
由於鄭小妹的學校、年級與辨識住家的相關資訊曝光,電子媒體前去家中輪番報導,原是美意加以報導,但造成後續善心人士尋資訊前往家中拜訪關懷與捐款,據報導短短數日內鄭小妹已獲得上百萬元的捐款。但因陌生關懷者過多,直接造成鄭小妹一家人備受干擾。此外由於鄭小妹一家為低收入戶,為社會局列管之社會救助案,由於相關報導後續造成案家的壓力,甚至形同騷擾,最後由社會局出面要求家扶中心不該再協助接受捐款,應還給鄭小妹一家人原有的平靜生活,該事件才落幕。
 
此事件再度突顯出,即便是正面向善勵志之新聞報導,消息來源及報導之媒體也應注意對個人隱私資料的保護,尤其是未成年兒少,本身無法有足夠的經驗判斷揭露哪些隱私資訊會帶來何種影響?又自己與家人是否能面對突如其來的鎂光燈焦點?還好最後由主管機關出面介入妥善處理,否則一般素人面對鎂光燈關注焦點,將對日常生活帶來一定程度壓力,處理不好美事也會淪為爭議。而尤應注意目前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個人隱私資訊的規範,公益團體及媒體記者在揭露個資時,也應注意是否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