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在傷口上灑鹽 新聞的報導可以更友善

  • 2015-12-15
  • 作者 /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八仙塵爆事件一發生,各路媒體無不轉播當時觸目驚心的畫面,報紙頭版全身火吻痛苦的表情及燒燙傷的近照令人感到不捨及難過,待傷者轉送至醫院後,媒體又開始對哭泣的家長、病床上的傷者猛拍!再回想到鄭捷的捷運殺人事件,聳動的標題、血腥慘況的照片甚至重建事件進行的模擬圖?這樣的報導方式忽略了正在痛苦面對的當事人及其家庭,而引發一次又一次的傷害。


新聞無論在照片的拍攝或是文字的敘述都應謹慎為之,照片的使用應避免特寫傷者傷處或其及家屬哭泣痛苦表情,對於事故或災害中殘酷、血腥甚至死亡畫面,也必須經過處理,如馬賽克、變色或是根本無需刊登。而新聞內文撰寫也要把握幾項原則,如內文必須正確不做揣測性報導、不含主觀、刻板、偏頗報導、不渲染誇大及內容應增添具有公共服務功能等。對於事件當事者及其家屬更不應強迫拍攝或訪問,而未成年之青少年及兒童,也應保護其隱私避免刊登足以辨識其身分之訊息。


小伶是一名幼兒園學童,一日放學由娃娃車接送至家門口,但因為下車時老師未牽領孩子而任其自行下車,導致娃娃車駕駛不知到孩子就在車前而輾斃。但因當時媒體在報導時以「送小女孩到家時由爺爺出來接,但爺爺只接了書包讓小女孩自己走回家…」等未經確認的敘述,使得爺爺除了要承受孫女死亡的痛苦外,還要承受因媒體誤報而被冠上疏於照顧的壓力,造成爺爺莫大的自責及痛苦,爺爺當時告訴我們「我這個爺爺只有啞巴吃黃蓮了…」。另「狠男關6年可假釋夜夜夢女兒求救 懦弱母報案」一文,直接以「懦弱母」來形容母親,但其同為家暴受害者的母親卻遭用這樣主觀用語傷害甚至影響輿論造成更深的傷害。


多年前也因為新聞五歲男童下錯站遭捷運輾斃一文的報導,使得輿論四起責怪家長疏於照顧,母親因情緒上無法承受巨大壓力導致其想要以死解脫,而家人輾轉來向靖娟求助。「北投文化國小殺童案」其中一名目睹女童死亡現場的學生,在返家後出現退縮、喪失當天細節記憶的狀況, 也不願意接觸電視、報紙等可能得知當天資訊的管道。顯見媒體的報導所產生的影響。媒體不友善的報導、渲染、主觀的用語及不正確的內容,讓事件當事人承受更深傷害。除了對當事人造成傷害外,對於閱聽人也可能產生壓力,如「北投文化國小殺童案」後因密集且聳動的以人魔割喉等字樣報導,有家長因與保全間有糾紛而來電靖娟諮詢,家長表示因文化國小殺人犯之前亦擔任過保全,擔心該位保全也可能對 其家人不利!


故再次提醒媒體在報導時,謹守查證事實再報導、用語需精確,並適時補充專業資訊、 維持客觀報導 避免情緒、偏頗、主觀評價及保護當事人,而非點閱率至上等原則,讓這些辛苦面對事故傷害的當事人及其家庭,不會因為新聞的報導而承受二次傷害,讓報導的內容可以更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