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燈泡事件看未被體制Hold住的加害者

  • 2016-05-09
  • 作者 / 葉大華(台少盟秘書長)

自從小燈泡事件發生以來,陸續有非常多探討對於學童校園安全或兒童人身安全的看法,但加害者這一端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我們真的願意去關心嗎?就算學校的圍牆再高再技術先進,永遠都會有無法掌握的加害者知道如何找到突圍的方式。發生這些重大的不幸事件後,要如何重建人們的「安全感」與「信任感」,而非僅只是「安全措施」其實才是難題。安全措施容易做,但人的安全感與信任感一旦被破壞,要重新建立起來十分困難。因此國家的責任與政策,不應只是不斷地加強安全防護設施,雖然這些階段性與工具性的措施有其必要,但如要使社會每個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相關政策工具與資源必須帶領人民看到這是整體社會安全網不夠健全的結果,而非只以保護之名將「未被體制Hold住」的人與社會加以切割,因為他們很可能也是未被體制善待的人。

 

日本對於無差別殺人事件已經有深入研究,他們發現會犯下無差別殺人事件的兇手,不是社會上的失敗組,求學就業等生涯道路走得不順遂,就是長年備受(校園、職場)霸凌的人,也可能因為仇恨滋長而犯下無差別殺人事件。此外,也有富裕無憂的年輕人,活的豐衣足食卻失去了人生目標,甚至感官麻痺,對於來自外界的刺激絲毫沒有感覺,為了想感受活著的真實性,遂動手殺人。日本學者見田認為要了解相關事件,必須從分析這個人,對他所身處的社會生活,有一種「實存的」(存在的)理解。特別是不同的時代與社會,有沒有帶給人對未來的盼望。也就是說這些加害的年青人,為何會放棄對未來的希望?為何會失去人生的理想?更值得我們關注。

 

從社會結構找答案

 

自2009年起台灣陸續發生隨機殺人命案,從黃富康、曾文欽、鄭捷、郭彥君、龔重安再到王景玉,每起案件或多或少都指向犯罪動機疑與吸毒、長期失業、霸凌、精神疾病等因素有關。王景玉犯案時有不少媒體提及他國中時曾經被長期的肢體及語言霸凌,高職沒唸完後退伍當兵才開始染毒,吸毒後開始產生暴力與精神症狀,加上長期就業不穩使他成為社會邊緣人。但很可惜並未看見媒體輿論稍加關注校園霸凌以及青(少)年染毒及青年長期失業議題,這些都直指我們的社會安全網並非健全。

 

以青少年毒品議題來說,2015年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曾經就青(少)年藥物濫用問題進行過質詢,據警政署94年到103年毒品查獲統計資料顯示,十年間青少年吸食搖頭丸及安非他命等二級毒品人數增加3-5成,已達1,354人,但一粒眠及k他命等三級毒品成長則超過16倍,已達5,122人。若從全國犯罪統計,監所收容之毒品犯佔第一位已達46.3%,相較於精神疾患犯罪率顯見毒品犯罪之危害更值得關切。因此有立委提案要求將一粒眠及k他命等三級毒品提升為二級毒品進行刑罰,試圖達成嚇阻作用。但就算升級為二級毒品進行強制勒戒,如果社區中沒有完整的戒治配套資源,加上社會對於吸毒者的歧視烙印,從此不斷進出監所的旋轉門效應仍會出現。況且永遠會有各種混種的新興毒品出現,其實防不勝防,重點在於如何善用教育宣導減少青少年吸毒人口,以及針對濫用者提供近便性高的藥癮戒治資源,而這些都需仰賴更多資源預算的投入。

 

此外在青年長期失業議題上,根據主計總處歷年的「人力運用調查報告」顯示,臺灣在2004年時,初次尋職的長期失業青年人數占全體長期失業者總人數的13.24%,至2014年時的比率已經升高為26.81%,10年以來比率增加13.62%,顯示青年長期失業狀況日益嚴重。加之青年失業率是整體勞動人口的四倍,都有可能迫使人力或社會資本較不足的青年接觸地下經濟行業,甚至染上毒品出現犯罪行為。因此無論是青少年藥物濫用或是失業議題,都是社會安全網不容忽視的一環,但卻也是政策上長年難解的議題,這主要與現行我國青少年福利、勞動與教育資源缺乏整合機制,以及在相關防治工作或權益保障上的資源不足有絕對的關係。

 

如何建立「接納」的社會安全體系

 

面對這些青年世代的加害人,突顯出台灣的社會安全網,長期以來忽視對於青少年族群發展的需求,最重要且逐年成長的社福資源預算分配也多以選票考量,致使青少年享有的福利資源相當有限,至今仍佔不到整體社會福利預算的十分之一。然而從兒童到青少年,乃至於青年公民的身分轉換,並不只有年齡的區別,公民意識的養成與銜接更需要政策的與資源投入,才得以讓青(少)年的發展持續朝向更為健全的方向邁進。但當青少年族群面對的是經濟衰退、高比例的臨時性工作、無保障的勞動條件、低薪、打工背學貸等更為艱困的高齡少子化的社會處境時,當我們的社會安全體系無法張開大網Hold住他/她們,反而任由將生活的風險推給青少年個人來承擔,等他/她們帶著對這個社會體系的恨意掉落或墜落下去,往往就會以傷人的方式來自證存在感,最後再往他們身上貼標籤與隔離這些怪孩子或壞孩子,難道問題就能解決了嗎?問題是如果沒有一個夠接納的社會環境,這些風險我們是否控制的了?而當他/她們要重返融入社會時,誰又能扮演這些沒有被體制Hold住的人的橋樑?

 

建構一個「接納」而非「權控」的社會安全體系是當務之急,特別是教育及社區現場。青少年「人際關係的疏離」是日本社會所關切的議題,甚至也被認為是無差別殺人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這樣的人際疏離又分為三個層次,家庭關係、個人的人際與感情關係以及職場上的關係。當臺灣的青少年面對同樣的人際疏離問題時,我們要問的是,政府是否提供相對應的輔導人力資源與支持體系,協助他們有完整的休閒、生涯發展及社會參與空間,藉由多元健全的情感教育、積極的心理輔導機制,以及友善的職場輔導方案幫助青少年們融入社會?

 

而論及青少年專業輔導人力時,聘用不足、人力比過重,以及經費不到位一直是個老問題。民國100年修訂的「國民教育法」設有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但依據102年度各縣市學生輔導中心及學校專兼任業輔導教師人力總經費編列僅達1,316,566,223元,占整體教育經費7,080億元預算遠不及千分之二。此外該年度全國專業輔導人力(含社工師及心理師)聘任人數,計470名左右,國中專任輔導教師783人、國小專任輔導教師441人、兼任輔導教師國中1,500人左右,國小4,100人左右,輔導人力顯然以兼任教師為主,且城鄉有極大差異,平均約1,257位國中小學生才能配置一名專職或專業輔導人員,人力比實在過重,更不用說高中職端的輔導人力相較於國中以下及大專以上更加嚴重不足,亟需各界更多關注。而現行社區中也缺乏少年輔導人力,除了台北市各行政區有少年輔導委員會的設置外,其餘縣市幾乎沒有專職少年輔導人力。故當遇到青少年涉及非行或觸法行為,接受保護管束、司法轉向輔導或完成感化教育的青少年重返家庭或社區時,往往因缺乏適當的就學就業轉銜輔導資源,使得前面的輔導成效易淪於功虧一簣。誠盼應將專業輔導體系納入”社會安全協防體系”的核心角色來思考,投資相關專業輔導人力讓社會安全的網張得更大,她/他們便能扮演社會重建安全感的第一線工作者,幫忙Hold住那些未被體制善待的加害者,減少社會的衝擊與焦慮甚至加強排除異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