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流不息:概觀日本媒體自律組織之衍變

  • 2017-07-31
  • 作者 / 李子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日本,不但是台灣的鄰國,也是台灣人出國旅遊最頻繁的國家之一,到過日本的人,相信對日本的電視新聞畫面乾淨程度有所印象,眼尖一點的朋友應該也注意到日本的四大報:朝日、讀賣、產經、日經新聞的印刷與排版不同於台灣的顏色繽紛,主要是以黑白為主,如同電視畫面的乾淨與報紙的工整。看過與讀過日本平面或是電視新聞的朋友,相信也會對日本新聞內容如同這些版面與畫面般的乾淨與灑落,在內心有些讚嘆,但,或許大家所不知道的是,日本的新聞內容會長成今天這種樣態其實不是一天造成的,其之所以如此,或許跟日本媒體的自律組織有些關係。
 
  首先,筆者想帶大家來看,日本目前的媒體自律概況。總括來看,除了各家報社與電視台有其採訪規範與守則外,平面與電視媒體都有各主責的自律委員會。就平面媒體來看,其自律組織首推「日本新聞協會」,該協會自1946年創立後,即制定自律規範,而其自律規範主要是參考「美國編輯者協會」在1923年所制定的編輯者公約而來,而當時會制訂這樣的新聞自律公約,主要時空背景乃因為受GHQ(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的影響,其主要目的是要落實自由與民主理念於新聞媒體上,然而隨著日本逐步進入到商業社會,因此,新聞協會分別在1954年制定了「新聞販售綱領」與1976年「新聞廣告倫理綱領」以因應新聞與廣告之間的界線問題,而在2000年時新聞協會也因應時代需求大幅度修改自律綱領。
 
  而不同於平面媒體,日本的電視媒體自律組織就有一番折衝過程了。因此,在接下來的段落,筆者想介紹一下日本電視的自律組織全名為:放送倫理・番組向上機構(Broadcasting Ethics and program improvement Organization),簡稱:BPO,BPO下面設有三個委員會,分別是:放送倫理檢證委員會、放送人權委員會與青少年委員會。此三個委員會分別獨立運作,並負責處理電視台製播過程、人權內容問題與青少年內容問題等相關事務。而BPO整個組織的形成,是在2003年由NHK與民間放送聯盟(即:民營電視台)整合原本上述三個委員會共同組成。
 
  目前我們看到的電視自律委員會,其組成過程也並非一蹴可及,乃是經由社會力與修法的交疊過程中,不斷地前進。而若要回顧則必須回到1950年代,那時候日本進入電視時代,1959年當時的皇太子成婚大典透過電視直播宣告日本正式進入電視時代,然而,進入到電視時代的日本,其電視節目整體的低俗化與暴力化,對青少年有著重大傷害,因此,當時日本社會便對這樣的電視內容普遍批判,而由於批判聲浪過大,首先在1959年,藉由放送法修正的機會下,要求各家電視台成立自律組織,而NHK 1960年提出節目內容改善計畫,但民間電視台依然沒有針對此現象改正,因此,在1963年時,當時主管日本傳播事業的郵政省,在因應社會各界的意見呼聲下,則請成立「節目提升委員會」(放送番組向上委員会),尤其針對兒少事務進行自律。雖然成立了兩種屬性的自律委員會,電視內容稍有改善,但,這些自律委員會的消極仍然被人所詬病,因此,在1997年又成立了「放送與人權委員會」希望強化自律效能。
 
  時序進入到1990年代,日本社會發生了幾個報導事件,諸如:1994年沙林毒氣事件的過度轉播、1997年神戶市連續殺童事件,媒體以獵奇的方式進行報導,以至於引發被害者家族與鄰居的隱私權被侵犯,乃至於1998年和歌山毒物事件中,媒體在嫌犯被捕前已在嫌犯住家等候等事情,使得民眾對媒體與自律組織的運作有所批判。加上,民眾希望媒體申訴有一統合機關進行處理,同時也因應多媒體時代的來臨,於是,在2003年便將原本獨立的自律組織進行統合與強化,並強化其自律角色,因此,目前的BPO的三個自律組織,不但在自律委員會運作上具有高度獨立性,同時在自律委員會的組成上更是邀請社會賢達共同參與,因此,每次的裁決都具有高度的公信力與約束力。
 
  然而,日本的電視自律委員會雖然具有高度的公信力,但是,亦並非沒有問題,諸如:判決是否符合民意、專家意見與新聞現場的落差等等,都是可以再討論與檢討。不過,從台灣的現狀來看,或許可以發現與日本的電視發展有些類似,而這些類似的故事,能否轉化為我們進步的動力,則端看我們的努力與如何前進,這或許也是日本的自律組織能給我們的啟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