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事實時代的性別「爭議」(上)

  • 2017-07-31
  • 作者 / 廖珮如(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助理教授)

後事實時代的性別「爭議」(上)
作者:廖珮如(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助理教授)
  「我前幾天在親戚群組回了我大伯貼的謠言,他氣得罵我,『晚輩怎麼可以這樣跟長輩說話,沒大沒小!』我明明就是好好跟他講道理,有必要氣到退群組嗎?」
  「我不懂我爸媽為什麼要在家族群組貼那些假新聞跟謠言,他們沒想過我看了會很難過嗎?」
  「天啊!我的工作群組裡面,主管一直傳各種謠言,我很想回但是會不會回了就被fire掉啊!」
  「我主管把連署書貼在佈告欄上,誰有去簽誰沒去簽都一目瞭然,怎麼辦?」
  「那天我在群組裡反駁我舅舅貼的東西之後,我表姐私訊我叫我別理他爸,說他就是這種人。」
        2011年至今,圍繞著「性平教育」、「同志教育」、「同性戀」、「愛滋病」、「同性婚姻」、「多元成家」等議題,許多民眾發現自己的email群組、臉書社群網站、line群組等充斥驚悚駭人的影片或照片,搭配反對相關政策推行的新聞和各式連署文書。2011年至今,不管教育部、衛福部、立院如何舉辦公聽會,如何在官方網站以新聞稿方式回應這些社群網站上的流言,民眾似乎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這樣的現象最為符合2016年英國和德國分別選出的年度代表字:「後真相」和「後事實」。在這個時代,真相如何不再重要,民眾自身的意識形態凌駕於事實之上,只關心不會挑戰到個人信仰或價值觀的一切訊息,不容他人質疑和挑戰。無論事實如何,一旦有人試圖挑戰自身價值觀便將對方形塑成敵人或惡魔,拒絕溝通拂袖而去。本文試圖指出,父權體制得以鞏固並不單單來自「性別」面向,「世代」之間的權威關係亦會強化父權體制的壓迫,而身處後事實時代,不願接受挑戰也不以理據回應的社群網站使用者將不自覺地強化父權體制中性別與世代交織的雙重壓迫。
        文章開頭引述的幾句話裡,有兩位朋友是性別相關組織的基層工作者,其他朋友則有從事性別教育的工作者,也有多元性別群體的上班族,這些人都是解嚴後成長於網際網路時代的七年級生。兩名從事性別相關業務的組織工作者能讓我們思考,線下世界的權力關係延展到線上世界時如何強化後事實時代帶來的困境。從2011年開始,這兩位朋友面對的一大挑戰就是工作的email群組和line群組傳遞各種反對同志教育、反對同性婚姻的訊息。他們試圖在群組中跟主管溝通「性別」一詞的詮釋,並且提出教育、醫學和心理學相關研究,以及各大醫學會、心理學會的支持理據時,一句「現在年輕人都只在乎同志議題,不在乎婦女議題」便拒絕所有溝通管道。
        以性別相關團體從事的業務工作為例,台灣社會自1980年代解嚴以來歷經數次民法修正,透過制定一系列性/別暴力防治相關的法律來保障女性的人身安全及公民權。2000年以降,性別相關的法律修正也朝向更多元、具包容性的「性別」詮釋,而非侷限於「兩性」。這些法令修正是來自實務現場所見的性/別處境,透過立法來保障憲政民主國家下,不同性別的人能享有同等的法律保障和平等的法律地位。部分實務工作者將「婦女議題」和「多元性別議題」截然二分,彷若多元性別群體中沒有生理女性,而婦女皆為異性戀,甚至認為推動多元性別相關議題是「少數議題」會搶走婦女議題的資源。這種意識形態衍伸出上述兩位工作者於工作的社群網路群組中面對的困境,他們誠摯地提出議題討論的各項理據,得到的回應是主管的權威和對「年輕人」的某種想像。
        在當代憲政民主國家的框架下,性別平權運動意欲達成的目標是使各種性別的公民皆能享有同等的法律保障,「自然天生」所主張的性別二分差異無法證成憲政民主國家下公民權益保障的差別對待。對實務工作者來說,多元成家、同性婚姻或性平教育引起的網路論戰更可以促進不分位階的組織工作者一同思考,當代台灣對全體公民的法律保障,以及依循法律所進行的助人工作是否有不足之處。社群媒體(臉書或Line)提供不同位階的組織工作者更為便利的工具針對性別相關議題進行溝通討論,線上世界若仍延續線下世界的權力關係,那麼網路科技的便利性便成為主管對下屬的監控工具,無法有效地溝通組織工作和相關議題,讓組織與工作者跟進時下議題和研究趨勢,提供更為完善有品質的服務。另一方面,延續線下世界的權力關係也使成長於網際網路世代的工作者更加拒斥工作相關的線上社群,具有互動特性的社群網站依舊複製大眾媒體時代的單向傳播思維,成為主管佈達訊息和下屬回報工作的工具,浪費了社群網站的雙向互動功能,而使手機成為遠端監控機制。
        這兩名實務工作者的經驗連同文章開頭引述的其他經驗都指向一個現象,當代台灣存在的世代差異是後事實世代不容忽視的議題。若我們未能意識到後事實時代這種僅速求個人情感而不顧理據的特性,那麼世代之間在線上空間意見分歧時,線下世界掌有權力的一方輕易訴諸長輩的關係,或是訴諸職場上的權力都將使代間溝通更加艱困。同樣地以「性別」為例,不管在教育現場或是助人工作者的實務現場,我們都會發現,多數成長於性別相關法律立法之前(也就是解嚴前世代)的民眾對於「性別」的理解僅限於性別二元的自然天生,未能更新醫學、科學等各界對性別的多元詮釋。性別相關法律內含的「性別平等」一詞往往被誤解為「女人騎在男人頭上」,「多元性別」被錯誤解釋為「誤導孩童錯誤的性/別觀念」,不同的社群網路平台流竄的謠言更加強化這些誤解。論者鮮少仔細閱讀過相關文獻研究、理論叢書,乃至於政策文件,僅抓著網路上各種竄改剪輯的圖片影片當作真實,以此反對相關政策,亦不願就研究或政策進行理性討論。
→ 後事實時代的性別「爭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