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發現自己「厭女」嗎? ──日常的性別實作

  • 2020-12-07
  • 作者 / 勵馨基金會公民對話部倡議組專員 陳佩儀

「愛拍,還怕別人看?」

「穿這麼少,不就是要給人看?還怪別人性騷擾」

 

      在網路社群中,也許你還可以列舉出更多類似的言論。不少人對於這些言論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甚至敲著鍵盤跟風。男性成為「我可以看」的角色,女性成為「妳應該被看」的角色,這麼理所當然的角色定位是怎麼來的?

      在這類的議題討論中,「厭女情節」常常成了必要理解的關鍵字。厭女或許可以詮釋為蔑視女性/陰柔特質。蔑視不一定如我們所認為的,以鮮明的仇視樣態出現,它也會以「保護」、「照顧」等看似友善的方式出現,讓人不易覺察,但其中同樣包裹著「不信任」女性為一個有著主體性的個體,將女性視為客體,視為需要被管制的對象。在「厭女」的文化中,女人被分化為「好女人」、「壞女人」,當女性無法滿足社會所期待的好女人時,「厭女」就如同社會上的警察制度一樣,懲戒這些「壞女人」。在這當中我們不難窺見「父權制度」的運作,其設定了不同的性別角色,透過賦予男性一種錯誤的資格感,讓他們認定自己可以,並且拿取女性的服務,包括性、身體、養育,一點也不為過。除此之外,他們也規定與監督女性,教訓不守規矩的壞女人。誰好?誰壞? 由他們來定義!

      「支配-附屬」的性別規範,在網路數位的世界裡,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下,其所衍生的數位性暴力,傷害性更大,再加上網路不斷繁殖、擴散的特性,傷害的時間也會持續更久。過往,面對這樣的議題,我們總會說「不要拍就好了」,但,這句話卻容易落入「譴責被害者」的思維中,讓被害者更難以站出來求助。因為這樣的譴責,也會成為被害者的自我咎責─「要是我不要拍,就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了」。但事實上,在這樣的數位性暴力議題中,我們更應該問的是「為什麼你認為你有權力散佈、求上車、評論?」在數位性暴力的事件中,被害者往往被放大,而加害人卻在其中消失,人們在網路上流傳的是各種對被害者的評論,施行暴力的人卻可以站在理所當然的位置上,訊問著「壞女人」,說著:「你這樣不就是想被看嗎」?施行暴力的人,儼然沒有責任一般。

      有機會談論這樣的議題時,我總愛問著:「為什麼你認為自己有權力這樣說?」,然後接著追問:「這個社會提供什麼樣的養分,讓人們覺得自己有權力這樣說(做)?」問題看似個人的行為,但,若沒有看到背後的結構問題,試著去鬆動性別規範,這樣的議題只會讓人覺得非常無力跟無助。

       社群網路中的厭女言論,並非「只是嘴砲」、「無傷大雅的玩笑」、「私下講講而已,別太認真」、「不爽就不要看」。網路世界與真實生活,從來就不是一刀二分。網路上厭女或性別挑釁的言論,真實的影響個人生活,除了引起不舒服的感覺,也會創造敵意環境,引起恐懼。再者,線上言論也不會只停留在線上,而是會蔓延到現實生活中,這些在網路上嘴砲的人,也會在其日常生活中,實踐這樣的歧視言論。

      面對日益嚴重的數位性暴力問題,回到個人的日常行動中,我們可以成為支持被害者的友善路人甲,塑造對被害者友善的社會氛圍,而非譴責被害者。另外,不分享、不轉貼、不評論、協助蒐證,運用群眾力量檢舉分享人及相片。除了日常行動外,我們更要思索如何在性平教育中,鬆動父權制度下的性別規範,成為具有性平意識與主體性的人。而網路公民權的議題,也讓我們思索在教育跟法律的修訂中,如何改善網路歧視的問題。

      厭女言論是如此綿密的交織在生活及社會中,深處其中的我們,都無法倖免。意識到我們成長過程中這些「歧視」的刻痕,承認我們都在其中,卻也因此,我們亦成了能夠帶來改變的人。幼稚的玩笑,在無意識中,可能被餵養成為巨大的惡意,因此,生活中有意識的「回嘴」是重要的,更需要練習。當我們面對性別歧視的言語或行為時,說出來、站出來、擁有自主權,既是深遠的課題,同時,也是你我日常中可以實作的練習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