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新聞報導兒少影響:兒少隱私篇
- 2014-10-28
- 作者 / 台北市立大同高中大眾傳播社張倢、陳品蓁、曾潔怡
教案設計人員:台北市立大同高中大眾傳播社第四組張倢、陳品蓁、曾潔怡
徵選主題 |
□福利保障權 □勞動保障權 □公平受教權 □社會參與權 □文化休閒權 ■健康發展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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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主題 |
平面新聞報導兒少影響-兒少隱私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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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權法之法條或權益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請看第69條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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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對象 |
□6-12歲(國小學生) ■12-18歲(國高中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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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安排 |
一堂課5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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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透過報紙導讀的方式引導學生辨識新聞文本中哪些是透露兒少個人隱私資訊的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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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核心 |
1.透過讀報讓學生學著主動檢視新聞中的兒少隱私揭露問題
2.讓學生試著從發現問題,如何組織與歸納問題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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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
步驟一、課程講解,約10分鐘 步驟二、情境講解,以及講解兒少隱私被侵犯可能造成兒少當事人的影響有哪些,約5-8分鐘 步驟三、進行分組,以方便討論,約2分鐘 步驟四、請學生閱讀相關報導(台灣四大報紙本),並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法條討論,討論該則新聞違反了那些法條,以及我們接下來可以怎麼做,例如申訴。講師不定時觀看學生討論情形,約15分鐘。 步驟五、各組學生上台分享討論的心得,每組一位同學進行該組的紀錄,約10分鐘 步驟六、講師回饋,約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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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內容 |
情境故事設計: 說實在我已經很久沒跟珍妮聯絡了,自從我們高中畢業後完全斷訊,好不容易得到她的消息,卻令人如此難過。沒想到她被捲入這麼大的風波,連無辜的孩子也被牽扯進去。年僅八歲的孩子要如何承受媒體、社會大眾的過度關注?孩子是無辜的,不知道爸爸是誰可能已經面臨了心靈上的打擊和不安全感,現在的情況對她又會是多大的打擊?孩子長大後心靈上的發展令人堪憂。我的女兒看到了這些報導,發現內容似乎也間接的公開了珍妮女兒的血型、居住地……等個人資料和隱私。不僅如此還灌輸給大眾“精品指挑限量款”、“非名牌不買”等不正確的價值觀念,導致她的同學們想法脫離一般學生該有的。只希望這件事能趕快平息,別讓這種事傷了和氣。
Q&A時間: 一、可能違反的相關條文: 關於報導名媛李珍妮為女兒『訴請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案,兒少權法第69條相關規定,媒體應勿再持續報導李案之確認親子關係相關資訊,以保障李珍妮女兒之最佳利益。該案無涉公共利益,多半為八卦娛樂性報導,甚至讓該案兩位女性互嗆對方無禮義廉恥,或刻意誇大名女人藉機炫富炫名炒作之心態,相關大肆報導不知有何社會價值與意義,且也助長混淆下一代的價值觀,請勿浪費寶貴版面並注意相關自律及法令之規範及要求。 李珍妮事件相關新聞報導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
李珍妮事件相關新聞報導亦違反施行細則第21條: 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包括兒童及少年照片或影像、聲音、住所、親屬姓名或其關係、就讀學校或其班級等個人基本資料。
二、如何申訴與因應: 此外在閱讀報紙中遇到上述狀況,請直接與蘋果日報自律委員會申訴(申訴信箱:news@appledaily.com.tw),或者向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的「兒少新聞自律委員會」(網址:http://www.newspaper.org.tw/p4-1.asp?processID=88)申訴,或是向台少盟的「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http://www.newscatcher.org.tw)進行檢舉,會有專人聯繫協助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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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源 |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