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新聞報導對兒少讀者的影響:不雅用語引用篇

  • 2014-12-26
  • 作者 / 台北市立大同高中大眾傳播社第一組陳婕菱、劉怡劭、吳丞軒

教案設計人員:台北市立大同高中大眾傳播社第一組陳婕菱、劉怡劭、吳丞軒、張哲維

徵選主題

□福利保障權 □勞動保障權 □公平受教權

□社會參與權 □文化休閒權 ■健康發展權

課程主題

平面新聞報導對兒少讀者的影響---不雅用語引用篇1

兒少權法之法條或權益

   請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5條。新聞紙不得刊載下列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但引用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公開之文書而為適當之處理者,不在此限:一、過度描述(繪)強制性交、猥褻、自殺、施用毒品等行為細節之文字或圖片。二、過度描述(繪)血腥、色情細節之文字或圖片。為認定前項內容,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應訂定防止新聞紙刊載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內容之自律規範及審議機制,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新聞紙業者經舉發有違反第一項之情事者,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應於三個月內,依據前項自律規範及審議機制處置。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邀請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代表以及專家學者代表,依第二項備查之自律規範,共同審議認定之:

一、非屬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之新聞紙業者經舉發有違反第一項之情事。

二、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就前項案件逾期不處置。

三、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就前項案件之處置結果,經新聞紙刊載之當事人、受處置之新聞紙業者或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申訴。

教學對象

□6-12歲(國小學生)

■12-18歲(國高中職生)

時間安排

一堂課50分鐘

課程目標

透過報紙導讀的方式引導學生辨識新聞文本中有關不雅用語的應用與背後涵義。

理念核心

1.檢視新聞的不雅文字

2.省思不雅文字對大眾及未成年兒少的心理影響

實施方式

步驟一、課程講解,約10分鐘。

步驟二、情境講解,以及髒話在當今的社會意涵,約5-8分鐘。

步驟三、進行分組,以方便討論,約2分鐘。

步驟四、請學生閱讀相關報導(台灣四大報紙本),並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法條討論,討論該則新聞違反了那些法條,以及我們接下來可以怎麼做,例如申訴。講師不定時觀看學生討論情形,約15分鐘。

步驟五、各組學生上台分享討論的心得,每組一位同學進行該組的紀錄,約10分鐘。

步驟六、講師回饋,約5分鐘。

教案內容

一、情境故事設計:

  五年級的小美,一到學校教室,便發現許多同學圍著什麼,正議論紛紛,原來是在看小明從便利商店買來的報紙,她看見報紙上的新聞標題出現許多不雅文字,內容也是,圍觀的同學便學了起來,甚至變成了口頭禪,這種情況讓小美覺得很不舒服,她也不想看到她的朋友們出口成「髒」,因此她希望國家有相關的法令與政策可以避免此情形的發生。

二、參考新聞與新聞分析:

1.參考新聞範例:2013年9月17日〈名校女教師 fb譙「機巴尾」〉,《蘋果日報》

 【李明憲、鮮明╱台中報導】

台中二中一名郭姓女教師,日前在個人臉 書留言「香蕉你個芭樂」、「幹」、「一堆讓人想巴頭的北七」、「明天團膳機巴毛炒韭菜啊給我等著」,麻辣用語讓學生看了大為錯愕。校方調查後解釋,女老師 因感冒、工作重,才藉此抒發情緒,校方已對她口頭告誡,這名老師昨天下午也緊急關閉臉書。

 

 

2.本新聞報導中極大篇幅原字不漏刊登該位教師的髒話用詞

   以下是各髒話用語在此報導文本中(含新聞標題、引用圖像,不含「網路常用罵人用語表格」)出現次數:

1.「機巴尾」1次

2.「香蕉你個芭樂」5次

3.「幹」4次

4.「一堆讓人想巴頭的北七」4次

5.「明天團膳機巴毛炒韭菜啊給我等著」4次

 髒話、國罵通常隱涉他人,甚至是屬於一種人格上侮辱、性別歧視的話語,不應在普遍級的報紙中逐一解釋各項髒話或國罵的由來,以免兒少讀者模仿。此篇報導亦用「網路常用罵人用語」解說表

a.香蕉你個芭樂:1988年香港電影《最佳損友》,馮淬帆飾演的「牛頭帆」找神父懺悔,神父要他以後想說髒話就用水果名代替,馮說「香蕉你個芭樂」,從此成為罵人、發洩不滿的用語。
b.北七:取其諧音,意指「白癡」。
c.你娘卡好:25年前綜藝天王豬哥亮爆出一句「恁娘卡好」,這句話從台語d.「三字經」演變而來,後來還衍生「恁老師卡好」等
e.機車:本來是用女性生殖器官罵人,後來以「機車」一詞取代
f.e04:以注音輸入法打e04,會出現「幹」字

   根據8月26日蘋果日報自律委員會諮詢委員會議中的靖娟文教基金會提案《秦楊爛醉路倒 揍救護員下體》中之髒話也在會議中進行討論。馬維敏總編輯在會議中也建議報導該以,關鍵字用X代替。如果在相關報導中以教師脫序之言語,來凸顯當下教育問題, 則應加以部分文字以X取代,以及應減少同個髒話出現之次數,以免兒少讀者模仿,或對兒少讀者身心造成不良的影響。

   除了當事人所教學之學校,姓氏被刊登外,當事人的臉書帳號、外貌皆被公諸於世,應以馬賽克處理之,以保護當事人之隱私。

   當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條雖尚未針對新聞紙中直接引用該事件出現之髒話、鄙俗用語加以規範,但媒體應回到該新聞事件的原因報導,髒話與相關圖文應減少版面。

三、Q&A時間:

Q1:此類新聞報導可能違反的條文?

A: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5條

   請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5條。新聞紙不得刊載下列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但引用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公開之文書而為適當之處理者,不在此限:一、過度描述(繪)強制性交、猥褻、自殺、施用毒品等行為細節之文字或圖片。二、過度描述(繪)血腥、色情細節之文字或圖片。為認定前項內容,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應訂定防止新聞紙刊載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內容之自律規範及審議機制,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新聞紙業者經舉發有違反第一項之情事者,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應於三個月內,依據前項自律規範及審議機制處置。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邀請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代表以及專家學者代表,依第二項備查之自律規範,共同審議認定之:

一、非屬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之新聞紙業者經舉發有違反第一項之情事。

二、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就前項案件逾期不處置。

三、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就前項案件之處置結果,經新聞紙刊載之當事人、受處置之新聞紙業者或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申訴。

Q2一般民眾若看到這樣新聞報導該如何申訴反應?

A:向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的「兒少新聞自律委員會」申訴,或是向台少盟的「兒少新聞妙捕手」進行檢舉,會有專人連繫處理。

Q3台灣有那些社會民間團體長期有在關注媒體自律與兒少新聞監看的工作?

A:一、2005年由於換照爭議,該年8月8日由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60多團體舉行記者會,宣佈組成「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聯盟呼籲電視換照審議,都應以媒體與公民社會對話協商後所訂 定的自律公約為主要依據。唯有透過公民對話,才能有效結合公民監督與媒體自律,使媒體真正擔負起民主發展的重要責任。之後聯盟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合作,推動形成「新聞諮詢委員會」,成為媒體與公民團體定期溝通與推動新聞自律之平台。2010年起公民媒改聯盟將秘書處移轉至台少盟。

二、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合作的「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維運案:

   近年來由於兒少福利保護法令快速發展,新聞媒體在市場機制運作下,容易針對性侵害、偏差行為、自殺、意外事故等兒少新聞案件進行侵入式報導,或以模擬圖片詳述犯罪及加害過程,易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引發兒少新聞採訪倫理報導界線的爭議。

   2004年起,台少盟等關心兒少閱聽權益之民間團體進行兒少新聞報導監看行動,並開始頒發「金芭樂獎」給易侵害兒少隱私權益之平面媒體。2006年台少盟與新聞主管機關合作成立「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以監督兒少新聞報導為出發點,提供一網站平台供各界參與監督兒少新聞、進行媒體識讀教育。2010年起,妙捕手開始進入大專院校、高中社團進行媒體識讀教育宣導。截至2013下半年為止,合作對象已有台大資管系、台大哲學系、暨南大學社工系、國北商財金系與財稅系、台北市立大同高中大傳社、新北市立三民高中大傳社、新北市立樹林高中國中部等校,除敬邀師生共同加入新聞監看志工行列外,並預計擬定媒體識讀專屬教案,以供學校師生與民眾順利掌握解「毒」新聞之規則。

參考資源
(補充教材、引用資料來源、小提醒…)

一、四大報相關新聞報導文本(《中國時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與《聯合報》)。

四、「兒少權益新法教育宣導」官方網站:http://www.兒少權法e點通.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