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性別氣質與身體界線
- 2018-12-11
- 作者 / 政大哲學系校友 鄭丁嘉
一、課程主題:認識性別氣質與身體界線
二、兒少權法之法條或權益: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條
本法所定事項,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其權責範圍,針對兒童及少年之需要,尊重多元文化差異,主動規劃所需福利,對涉及相關機關
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應全力配合之。
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應辦理兒童及少年安全維護及事故傷害防制措施;其權責劃分如下:
三、教育主管機關:主管兒童及少年教育及其經費之補助、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安全教育、家庭教育、中介教育、職涯教育、 休閒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社會教育、兒童及少年就學權益之維護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等相關事宜。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三:教學對象:12-18歲
四:時間安排:一堂課50分鐘
五:課程目標:
- 能夠知道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傾向,等等的定義與差別。
- 可以尊重並善待每一個人的性別上的特質,不被刻板印象綁架。
- 了解法律與道德上每一個人的權益,並學習尊重他人身體界線,以及如何不受到侵害。
六:理念核心:
- 學習正確的性別概念。
- 學習尊重他人的選擇和身體界線,並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七:流程表
時間 |
內容 |
說明 |
5分鐘 |
教師講解示範 |
講解定義與介紹課程 |
10分鐘 |
引導式提問 |
使學生進入狀況 |
2分鐘 |
小組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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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分鐘 |
小組討論 |
讓學生交流 |
12分鐘 |
小組發表 |
學習表達 |
8 分鐘 |
媒體識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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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鐘 |
教師總結 |
做結語與回答同學問題 |
八:實施方式
教學活動內容及實施方式 |
時間 |
備註 |
步驟一:課程講解 內容:此段由老師講解今天將會教授性別議題相關的課程,講解簡單的定義,包含性別、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傾向,性別刻板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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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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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二:提問以帶入情境,藉由舉例性質的問題,了解學生目前所學習到的狀態,以及從哪一個案例切入主要要傳達的課程目標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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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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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三:進行分組,方便等一下各自討論答案 內容:分組,分組的時候也可以讓他們以關心的題目為組別,或是單純以人數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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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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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四:提出二至三個問題,請各組挑一個問題討論最正確的做法,或是這個情境下可能會遇到怎哪些問題,以及應對方法。 內容:例如 針對情境一,你還有認識或知道哪些性傾向?這些跟我們的例子有什麼異同呢?又他真的有不一樣嘛,還是只是有如喜歡吃的東西不同呢? 針對情境二,怎樣的程度算是性騷擾?你平常會特別去阻止發生在自己甚至別人身上的性騷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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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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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五:各組輪流上台發表看法,其他的組別也可以提出回饋 內容:這裡除了各組以2-3分鐘左右的長度回答問題,老師也須再花1-2分鐘延伸他們的答案,去追問或是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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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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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六:再由剛剛的情境衍伸討論實際的新聞事件,藉此連結情境與現實社會,並教導同學正確觀念,同時找出新聞中的不當之處
以林奕含的相關報導,先講解事件梗概,並以這篇媒體的用詞及推測,做媒體識讀教學,傳達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 可以讓同學以這個網站(http://www.newscatcher.org.tw/b_1.php)中所羅列出的問題做查找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822004043-260402 3個月不倫戀毀林奕含一生 還原才女作家關鍵情感歷程2017年08月22日 16:39 中時 中國時報記者/洪榮志 年僅26歲的才女作家林奕含,以上吊輕生結束生命,留下許多的迷團與不捨。尤其,外界最為關注她與補教名師陳星的這段流變關係,從師生、戀人、被迫分手,甚至到最後由愛轉恨,短短3個月的不倫戀,幾乎毀了她的一生。 林奕含是名校台南女中的高材生,因外型出眾、多才多藝、成績優異,在校即是風雲人物。由於出身醫生世家,父母也希望她能夠繼承衣缽報考醫學系,但因喜歡文學、創作,想要選讀中文系,因此三不五時與父母小有磨擦,還因課業、家庭壓力導致長期偏頭痛及憂鬱症,高三上學期(2008年12月起)經常掛病號請假看病。 林奕含與陳星的相遇,始於高二下學期(2008年5、6月)的補習班。當時已滿17歲的林奕含,對國文科特別有興趣,也對陳星這位補教界國文名師幽默、生動的教學方式及學識淵博,留下深刻的印象;陳星自然亦對這位外型出眾、熱愛中文的女學生「另眼相待」,只要看到林奕含上課,總是口若懸河、特別帶勁。 不過,2人在師生關係持續時,並沒有進一步的接觸;直到大學推甄放榜,林奕含確定錄取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後的2009年5月26日,陳星才首度撥打電話給林奕含,隔月14日林奕含也首度傳簡訊給陳星,但這2個月2人的聯繫仍不多,直到8月間才開始因約會熱線通話。 18歲女生的初戀,總是充滿勇氣。2009年8月11日對林奕含來說是「特別一天」,她曾在部落格提及這一天與陳星一起前往台北市立美術館約會時,正好碰上莫拉克颱風,但2人仍風雨無阻膩在一起。這場約會是否是2人第一次發生關係?目前已經不可考;但不容否認的是,2人自此跨越師生關係,陷入熱戀。期間,林奕含曾於台北華山藝文中心的餐廳,將陳星介紹給多位閨蜜,2人互動就像一般情侶一樣。 然而,好景不常,不倫戀往往紙包不住火。由於對醫學實在沒興趣,林奕含才剛上學2個月就鬧休學。林家父母覺得十分可疑,偷偷調閱女兒的通聯紀錄後,赫然發現她與某支陌生電話聯繫頻繁,經過一再逼問,林奕含只好和盤托出與陳星的戀情。 林家父母得知後火冒三丈,除立即打電話責備陳星外,還於當年10月間找陳星夫妻到台北喜來登飯店當面對質,並當場要求2人分手。儘管此次談判氣氛嚴肅、尬尷,但檢方事後查證並沒有陳妻下跪的橋段。 被迫分手的林奕含,仍沒有完全忘情於陳星。由於休學、希望成為作家的志願、與陳星的戀情,全都不被父母認同,導致親子關係十分緊張;此時,在一次與父母親的嚴重衝突後,林奕含於2009年11月24日突然情緒失控吞食過量藥物被送醫急救,隔天收住於精神科病房。住院期間,林母為了讓女兒死心,還請陳星寫下「絕情書」,徹底斬斷2人的關係。 在父母的堅持下,林奕含最後還是不得不與陳星分手。但是在她的心中,與陳星一起度過的3個月「就是一場戀愛」,「當時很願意滿足對方的慾望」。 至於林奕含在書寫小說時,從初稿的《戀愛》到正式出版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故事情節為何會從「合意交往」轉變為「誘姦」呢?檢方推測,這可能是林奕含與陳星分手後,2010年她又撞見陳星與另名年輕女子狀似親密,心中由愛生恨所致。 雖然這名年輕女子是否為陳星的「新獵物」?不得而知,甚至連陳星本人可能都不知道,但自此之後,林奕含心中對陳星美好的印象已經湮消雲散,轉而產生被玩弄的感覺,才開始尋求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單位的協助,並改寫小說闡述轉變後的心情。 ★珍惜生命,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有關媒體識讀,我們在這篇報導中找到的有這些 標題: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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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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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七:老師講解與總結。 內容:總結今天學生特別有疑問或是有興趣的,並給予開放式的問題,讓學生回家思考跟討論。 例如:平常要怎麼保持媒體識讀的習慣? 對於性別刻板印象或是性騷擾要怎麼自己能夠主動注意且避免? |
5 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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