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新聞上載不雅報導內容對兒少影響:以youtube為例

  • 2014-12-25
  • 作者 /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徵選主題

□福利保障權 □勞動保障權 □公平受教權

□社會參與權 □文化休閒權 ■健康發展權

課程主題

網路上載不雅報導內容對兒少影響,以youtube為例

兒少權法之法條或權益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於網際網路散布或播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或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

教學對象

□6-12歲(國小學生)

■12-18歲(國高中職生)

時間安排

一堂課50分鐘

課程目標

1.能夠辨識出網路新聞所刊登的內容足以影響兒少之身心發展,尤其是可能造成模仿的不當行為。

2.確切討論媒體應如何自律,及人民應如何透過自我的力量達到監控媒體合理報導的他律效果。

理念核心

1.檢視新聞報導中對於犯罪情節的描述。

2.省思新聞報導對於犯罪、性侵手法、動機、目的之文字內容將可能對兒少閱聽人造成何種不當影響,有無可能造成群起效尤之可能。

實施方式

步驟一、課程講解,約10分鐘

步驟二、情境講解,以及講解犯罪情節過度描述可能造成兒少讀者的影響有哪些,約5-8分鐘

步驟三、進行分組,以方便討論,約2分鐘

步驟四、請學生在電腦教室或是事先透過家裡電腦閱讀相關報導(台灣四大報業的youtube等網路新聞數則),並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法條討論,討論該則新聞違反了那些法條,以及我們接下來可以怎麼做,例如申訴。講師不定時觀看學生討論情形,約15分鐘。

步驟五、各組學生上台分享討論的心得,每組一位同學進行該組的紀錄,約10分鐘

步驟六、講師回饋,約5分鐘

★為了不讓學生特別對某家報紙產生既定印象,建議老師均衡選四報之網路新聞。

教案內容

一、情境故事設計:

  妮妮是個平日很忙碌,但很喜歡看新聞報導的一位高中生,於是她常在下課回家後都會上網看網路新聞,有天她無意間看到了某報業分別將某博士為了讓自己薪水提高而去夜店打手槍,以及某安置少年遭同儕SM,燭滴生殖器官這兩個新聞性侵之模擬動畫直接可在youtube新聞中可以直接看到。其中博士生打手槍的動畫,是以一位女生摸著男生身體下方烏龜方式呈現,這些影片都沒被列為限制級或是18禁之影片。妮妮看到後心裡感覺相當不舒服,這時妮妮不知該如何處理?未曾受過媒體教育的妮妮不知道該向誰反映。

二、參考新聞與新聞分析:

1.參考新聞範例:2013年4月18日〈唉 博士薪僅25K 打手槍36K〉,《蘋果日報》與2013年6月13日〈燭滴LP 安置少年遭SM〉,《蘋果日報》兩部限制級動新聞影片

  • 一、蘋果日報上傳至you tube之新聞影片,但有些18禁之影片仍可在you tube平台供所有民眾觀看,且無任何警語或標示,you tube上傳之影片應可是影片內容將點閱對象封鎖或僅供特定族群閱覽。

 

▲20121222變態色叔性侵姪媳 留保險套炫耀「很緊」

 

 

▲20130418「唉 博士薪僅25K 打手槍36K」 在蘋果日報官網列為限制級,和you tube版本一樣

 

 

▲20130613「蠟燭滴LP 安置少年遭SM」 在蘋果日報官網列為限制級,和you tube版本一樣

  

   蘋果自律綱要尚無針對蘋果日報新聞影片加以管制,即使蘋果日報官網設定為限制級之關卡,民眾依舊可以透過you tube平台點選的到被列為限制級之蘋果日報新聞影片。因此建議蘋果日報列為限制級之影片,you tube應該比照辦理,並將所有18禁影片加以盤點,以設立限制級門檻,以免不當訊息影響身心發育的兒少閱聽者,否則官網的18禁的效果將會打折。此外,例如6月13日「燭滴LP 安置少年遭SM」這則新聞,已在網路流傳,若被受害人看到則可能又造成第二次傷害。

   上述情形已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十四之虞:於網際網路散布或播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或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因此建請動新聞後續需要將18禁影片管制與自律規範擴及到蘋果日報的you tube帳號所上傳之影片。

三、Q&A時間:

Q1 youtube新聞和平面新聞尺度有何差異性?

A:兩者新聞可能都來自同一個編輯平台,但是上傳至youtube之新聞為了吸引更多讀者閱覽,因此往往更重視其視聽的聲光效果,犯罪、性侵之羶色腥尺度有時可能會大於平面報紙,故在youtube看到羶色腥的聲光畫面的機率有時比平面報紙高。此外youtube影片也容易供民眾下載,永久保存,編輯平台在上傳相關圖文時應嚴格把關。

 

Q2故事中的妮妮遇到了這樣的狀況,可以如何申述?向哪個機構申述?怎模申訴?

A:有以下兩個機構可以進行申述與協助:

1.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的「兒少自律委員會」(網址:http://www.newspaper.org.tw/p4-1.asp?processID=88

   2.台少盟的「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http://www.newscatcher.org.tw)進行檢舉,會有專人聯繫協助處理。

   3.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https://www.win.org.tw/cap/iwin/

   4.妮妮可以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透過網路投訴、或是書寫方式建議報紙業者自律,應在新聞動畫中加註警語或是列為18禁,甚至最佳的處理方式就是在敏感人體部位與性侵動作打馬賽克或是不刊登,以保護兒少閱聽之權益。

 

Q3台灣有那些社會民間團體長期有在關注媒體自律與兒少新聞監看的工作?

A:一、2005年由於換照爭議,該年8月8日由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60多團體舉行記者會,宣佈組成「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聯盟呼籲電視換照審議,都應以媒體與公民社會對話協商後所訂 定的自律公約為主要依據。唯有透過公民對話,才能有效結合公民監督與媒體自律,使媒體真正擔負起民主發展的重要責任。之後聯盟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合作,推動形成「新聞諮詢委員會」,成為媒體與公民團體定期溝通與推動新聞自律之平台。2010年起公民媒改聯盟將秘書處移轉至台少盟。

二、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合作的「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維運案:

   近年來由於兒少福利保護法令快速發展,新聞媒體在市場機制運作下,容易針對性侵害、偏差行為、自殺、意外事故等兒少新聞案件進行侵入式報導,或以模擬圖片詳述犯罪及加害過程,易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引發兒少新聞採訪倫理報導界線的爭議。

   2004年起,台少盟等關心兒少閱聽權益之民間團體進行兒少新聞報導監看行動,並開始頒發「金芭樂獎」給易侵害兒少隱私權益之平面媒體。2006年台少盟與新聞主管機關合作成立「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以監督兒少新聞報導為出發點,提供一網站平台供各界參與監督兒少新聞、進行媒體識讀教育。2010年起,妙捕手開始進入大專院校、高中社團進行媒體識讀教育宣導。截至2013下半年為止,合作對象已有台大資管系、台大哲學系、暨南大學社工系、國北商財金系與財稅系、台北市立大同高中大傳社、新北市立三民高中大傳社、新北市立樹林高中國中部等校,除敬邀師生共同加入新聞監看志工行列外,並預計擬定媒體識讀專屬教案,以供學校師生與民眾順利掌握解「毒」新聞之規則。

參考資源
(補充教材、引用資料來源、小提醒…)

一、我國四大報相關新聞報導文本(中國時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與聯合報)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手冊

三、「兒少新聞妙捕手」官方網站:http://www.newscatcher.org.tw/

四、「兒少權益新法教育宣導」官方網站:http://www.兒少權法e點通.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