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25日蘋果日報自律委員會諮詢會議紀錄

  • 2019-09-25
  • 作者 / 蘋果日報自律委員會

《蘋果日報》新聞自律諮詢委員會會議記錄

時間:201909251210~1340

地點:蘋果日報大樓2209會議室

會議記錄摘要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以下簡稱葉):今天的提案都集中在腥羶色的報導,接下來直接進入提案討論。首先請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開始今天第一個提案。

 

 

提案一

提案委員: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

報導媒介:《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報導日期與版面

2019年9月12日即時新聞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912/1631925/

新聞標題:

《正妹告3男撿屍性侵 內褲竟驗出別人的DNA》

違反條文:

貳 分則
十三、性別與弱勢族群相關新聞之處理

(二)新聞報導應避免散播或強化性別的不平等、偏見、歧視和刻板印象,以免造成「性別決定論」或譴責弱勢者的不當效果。

主要申訴內容:主、副標題、報導主文

違反自律綱要之內容:

新北市一位正妹前年7月和女性友人到台北市一家夜店飲酒作樂,喝醉後被李姓、杜姓與朱姓3名男子開車載往泰山區一家汽車旅館休息,她酒醒後驚覺下體疼痛,怒告3男涉犯乘機性交,但新北地檢署認定3男罪證不足,全部不起訴。正妹聲請再議後,高檢署雖將全案發回續查,但新北地檢署仍以正妹內褲上驗出的DNA不是3男所有為由,再次將全案不起訴。
 
這名正妹指控,前年7月她和女性友人相約到台北市信義區一家夜店喝酒,席間和李姓、杜姓與朱姓3名男子共同飲酒作樂,不料3男見她喝醉意識不清,竟將她帶離夜店,由杜男開車載她和李、朱等人前往泰山區一家汽車旅館,3男將她帶進房內床上後,再由李男性侵她,因此控告3男涉犯乘機性交罪。但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罪證不足,日前將3男不起訴。
 
正妹聲請再議後,高檢署認為全案仍有疑點,發回新北地檢署續查,3男仍否認撿屍性侵。李男辯稱,當晚是正妹的女性友人介紹他和正妹認識,後來他就和正妹一起喝酒、聊天、跳舞,正妹還主動和他接吻,不過正妹因在包廂跳舞跌倒壓到其他客人,而被安管人員趕出去,他才帶正妹到外頭,正妹表示很累,還提議要讓他帶去休息,不久後他就和正妹、杜姓、朱姓友人開車就近前往摩鐵。
 
李男還說,他們進摩鐵房間車庫後,正妹一下車就吐滿地,還吐得全身都是,甚至波及到他們3男,他便和杜男扶正妹到樓上房間,後來和杜、朱各自清洗身上沾到的嘔吐物,杜、朱就下樓到車上休息。他幫正妹處理身上的嘔吐物時,有詢問正妹要不要脫衣服擦拭?正妹也同意,清理完後他躺在正妹旁邊,和正妹親熱,想進一步時就被正妹口氣很差地嚴拒。但當晚是正妹主動來包廂,喝酒也是他付錢,正妹被安管趕出門也是他處理,所以他覺得正妹拒絕他求歡,是在耍他,他覺得不開心,就下樓和杜、朱一起離開。
 
杜、朱2人也辯稱,當晚他們各自喝酒、把妹,有看到李男和正妹酒後出現摟抱的親密舉動,但因杜男沒有喝酒,而李男、朱男都喝醉了,李男便提議帶正妹到摩鐵休息,杜男便開車載大家離開,到摩鐵開房間,並由杜男出示證件登記。在房間車庫時,正妹吐在車上和地板上,他們就合力扶正妹進房,但正妹都有在說話,意識應該還算清楚。簡單盥洗後,他們2人就下樓到車上休息了。
 
檢方調查認為,正妹陳稱上午11點多醒來時發現獨自身處摩鐵,全身赤裸、下體疼痛,廁所的浴巾有使用過,垃圾桶還有很多衛生紙,最底下的衛生紙甚至還有血跡,但她忘記保留,而房內附的保險套都還在,她覺得不對勁,因此認為被性侵。
 
然而,正妹在事發隔天就驗傷,但除了左右腳有瘀傷外,並沒有其他外傷,身上也沒驗出李、杜、朱3人的DNA,而在內褲上驗到的男性DNA,也不是3人所有,因此她的傷勢確實有可能是在夜店跳舞跌倒造成,且她若喝醉無意識被性侵,3男也不用對她壓制或以強暴方式使她受傷。
 
雖然正妹提供案發時女性友人和李男的對話記錄,以及案發後她和李男的對話記錄,想佐證李男說謊,但相關記錄只能看出李男沒對正妹的友人據實以告帶正妹上旅館等問題,無法據此做為證據。
 
此外,即便李男沒有通過測謊,但最多只能當做李男的陳述並非事實的參考,不能據此推測李男等人有犯罪。再者,摩鐵房內沒有監視器,摩鐵員工對於當天正妹等人開房的情況也沒印象,且杜男以自己的身分證登記,若有性侵正妹的打算,應會設法避免留下資料被追查。最後檢察官認定全案查無直接犯罪證據,昨再將3男不起訴。

 

主要申訴意見:

標題與內文以「正妹」形容提告女子,為多餘描述,可能強化貌美女子不誠實的刻板印象。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以下簡稱廖):類似的案件我們都希望報導能避免刻板印象,第一個提案的新聞《正妹告3男撿屍性侵 內褲竟驗出別人的DNA》,標題很容易賦予刻板印象,貌美的人就是不誠實,不了解為何一定要加個「正妹」。雖然你們可以說是據實報導,但標題還是有影射正妹就是不誠實或誣告的情況。但有時喝醉酒後,沒有驗出這三人的DNA,不代表沒有被性侵,雖然這已超出你們的報導範圍,但至少標題可以不要使用「正妹」。

 

《蘋果日報》法庭中心主任蘇恩民(以下簡稱蘇):這是法庭中心的新聞,這類的案子滿多的,我們也不是每個標題都會用這樣的方式,我們採訪都會詢問他們的年紀、職業、特徵、長相和身分等,原則上都是我們採訪對象所形容的,我們不可能標題都是寫「女子」,我們並不會去刻意營造刻板印象,沒有必要每一個都是正妹,她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廖:所以下標時你們都會問記者她們漂不漂亮?

 

《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莊勝鴻(以下簡稱莊):我覺得現在的問題在於標題會不會導致刻板印象。這個新聞是女子指控三個男子性侵她,但她也有可能是被性侵。我們也沒有去強調是不是漂亮的人就是不誠實,以前我們可能還會有胖妹的描述,但現在也不會有這樣的形容,我們已經盡量避開會造成刻板印象的東西。正妹是不是一定很漂亮,其實也不一定,我們做新聞本來就會有主觀的描述,但描述不是為了去貼一個標籤,如果都用「女子」感覺中性且冷冰冰

,而且我們記者現在對正妹的描述已經放寬很多,女生長得端端正正其實都算正妹,帥哥其實也不見得一定很帥。

 

蘇:之前有提到我們不要刻意去描述女性的外表。

 

廖:如果這女生長得不漂亮,標題打算怎麼下?

 

蘇:如果我們問到她是一個大學生,可能就下「女大生」,我們標題不可能就只有「女子」一種,我們還是要抓一個點出來。

 

葉:其他外部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這標題有一個問題,第二句「內褲竟驗出別人的DNA」,面對性侵的報導,我們要去調查是不是事實,報導也要有衡平性,並檢視有沒有過度主觀涉入的問題。這件事情法官在裁量上已經是不起訴,「竟」這個字也不是判決書會寫的。

  我們過去也檢討過一則報導,17歲少女涉及的性交易案件,裡面寫道:百人斬,但判決書裡根本沒有寫到這幾個字,但報導就加鹽加醋加料,變成標題後就會有影射當事人性關係淫亂之意。因此會有如廖秘書長所說的,她就是正妹,去告了之後卻驗出其他三男的DNA,這會讓人覺得她私生活是有問題的,而且整個報導過程太鉅細靡遺。雖然這已經是三審定讞,但可以探討篇幅是不是可以不要這麼大,整個報導看起來都是摘取比較有利於男方的說詞,都是以男性視角來看,比較缺乏女性的說法,也強化了好像女性自己不檢點的刻板印象。標題「竟」具有強烈的指涉與暗示性,正不正是一種說法,但「驗出」與「竟驗出」給人的感受性不同,反而比較會強化刻板印象,建議應多用法律較中性的字眼當作標題。

 

 

廖:我不是說不准你們報導,而是整篇報導給人女生不檢點的刻板印象,特別對於女性喝酒的部分,會有迷思。四年前有一則史丹佛大學的報導,提到有一個女性在完全喝醉酒什麼都不知道的狀態下被撿屍,加害人獲判無罪。但該則案件碰到非常有性別敏感度的加洲大學生,在證據確實的情況下,法官判緩刑,最後加州的老百姓罷免這個法官,這女生前兩天站出來,把她自己的名字公布,讓人知道我們太容易因為喝醉酒有的迷思。但我們很明顯看到這樣的下標,容易有因女性喝醉酒,還說別人性侵,長久下來就會有這樣的刻板印象,是因為這些女性愛喝酒,又長得漂亮,所以這樣隨便亂告人。

 

蘇:這一點我們以後會再注意。

 

葉:標題真的要注意,如果判決書沒有特別寫到的字眼,在下標上就要特別小心。不要造成指責檢討被害人,強化這種刻板印象。

 

註:

《正妹告3男撿屍性侵 內褲竟驗出別人的DNA》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912/1631925/  

  標題已修正

   《正妹告3男撿屍性侵 內褲驗出別人的DNA》

 

 

提案二

提案委員: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

報導媒介:《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報導日期與版面

2019年9月10日即時新聞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90910/1630800/ 

新聞標題:

《慎入!男被控性侵女生 遭私刑「犬決」咬爛下體》

違反條文:

貳 分則

四、血腥及暴力事件新聞之處理

(一)過於血腥及暴力的畫面及內容,編輯時應謹慎挑選,避免過度描述(繪)細節,畫面並應以馬賽克處理。與前述新聞有關之模擬圖片及動態影片,亦同。

主要申訴內容:主、副標題、報導主文

違反自律綱要之內容:

墨西哥近日爆出一起駭人的私刑體罰,一名30多歲男子被幫派分子指控性侵女生,這名男子遭幫派進行私刑「犬決」,直接放狗咬爛男子的下體,更錄下血腥驚悚片段,令人震驚。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相信這起事件發生在上個月,地點於墨西哥市。這名年約30歲的男子遭幫派分子指控,性侵其他女生,因此對這名男子處以私刑,男子全身的衣服都被扒光,手腳全被銬住,被幫派分子以「人」字型壓制在地。隨後幫派分子放出兩隻鬥牛犬,其中一隻白底咖啡斑點的鬥牛犬打頭陣,直接對男子行刑「犬決」,當場咬爛男子的生殖器,男子痛不欲生並大叫:「讓我離開,停下來吧!」不過幫派分子沒有心軟,反而拿出布塞住男子的嘴巴,要他閉嘴。至於另外一隻狗,最後並沒有執行犬決任務。

整個「犬決」過程全被幫派分子錄下,男子下體嚴重失血,畫面駭人,目前未知男子的狀況與後續發展為何。不過近幾年墨西哥的私刑懲罰逐漸增多,除了幫派動用私刑,一般鄉民也時常傳出動用私刑處置小偷、性侵犯等。此外,墨西哥的殺人、性侵、槍擊、綁架、勒索等犯罪數量之高,是世界上知名的「極惡國家」,光是在今年上半年,就有高達17000人死於謀殺非命。

 

主要申訴意見:

內文詳細描述犬決執行方式,恐導致模防,觀察新聞下方網友回覆可見新型血腥暴力手段煽動私刑氛圍。

 

廖:對於私刑的部分還是很敏感,報導中還是太過度描述細節,從下方網友的留言,對於過度描述私刑的細節是不是可以避免。

 

編務中心執行副總編輯許麗美(以下簡稱許):這一則是即時新聞中心處理的,我代回覆,這是墨西哥那邊的外電新聞,關於私刑部分太細節的地方都已經做刪除,「把人壓制」、「被狗咬」都已經修正,至於照片的部分已大片馬賽克,其他提到的意見都有轉述給即時新聞中心。

 

註:

慎入!男被控性侵女生 遭私刑「犬決」咬爛下體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90910/1630800/  

描述私刑細節相關內容已刪除。

 

 

提案三

提案委員: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

報導媒介:《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報導日期與版面

2019年9月7日即時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907/1629547/

新聞標題:

《小三誘男友至極度興奮狠斬下體 報復他亂傳性愛光碟》

違反條文:

貳 分則

四、血腥及暴力事件新聞之處理

(一)過於血腥及暴力的畫面及內容,編輯時應謹慎挑選,避免過度描述(繪)細節,畫面並應以馬賽克處理。與前述新聞有關之模擬圖片及動態影片,亦同。

主要申訴內容:主、副標題、報導主文

違反自律綱要之內容:

阿根廷27歲的金髮建築師芭拉提妮(Brenda Barattini),是一名小三,但她在2017年11月為報復男友亂傳兩人的性愛光碟,於是對男友費南德茲(Sergio Fernandez)痛下毒手,狠斬費南德茲的生殖器,造成費南德茲終身傷害。該案在近日再度開庭審理,更多細節因此曝光,而檢察官也成功讓法官判決芭拉提妮謀殺罪成立。

據英國《太陽報》報導,芭拉提妮因不滿費南德茲到處向朋友炫耀兩人的床事,甚至散播性愛光碟,讓芭拉提妮相當不滿,於是犯下此案。近日該案再度開庭審理,費南德茲出庭表示,事發當時芭拉提妮宣稱要給他一個「驚喜」,費南德茲不疑有他。隨後芭拉提妮幫他戴上化妝舞會用的面罩,更試圖綁住費南德茲的雙手,但費南德茲並不願意被綁,只願意戴上面罩,而芭拉提妮一直強調會讓他欲仙欲死。

過不久,芭拉提妮開始刺激費南德茲,對他口愛,接著費南德茲開始感到「有感覺」,更一度來到極度興奮的狀態。但這時,芭拉提妮直接拿起園藝花剪,一口氣就把費南德茲的生殖器狠狠地斬斷,讓費南德茲當場血流如注、痛不欲生。費南德茲心想:「芭拉提妮要殺了我。」於是快速拿起衣服和手機,想要奪門而出求救,但由於太過痛苦,費南德茲的行動較為遲緩,這時芭拉提妮立刻拉住費南德茲的上衣和頭髮,意圖不讓費南德茲離開屋子。

案情也顯示,在案發的同時,芭拉提妮前男友羅卓奎茲(Gonzalo Rodriguez)接到一通來自鄰居的電話,鄰居對他說:「你女友被性侵了!」羅卓奎茲趕到芭拉提妮的家中,發現芭拉提妮的屋內全是血跡,而芭拉提妮呈現半裸狀態,之後他對著費南德茲大喊:「你到底做了什麼?」但費南德茲沒有回答,反倒芭拉提妮不斷大喊:「殺死他!殺死這個賤人的兒子!」過了一段時間,警方和救護車才抵達現場。

檢察官認為,芭拉提妮是預謀犯案,並希望以謀殺罪將她起訴。近日這場開庭,法官也判准芭拉提妮的謀殺罪成立,目前全案還在司法審理程序中,尚未做最後判決。

現場怵目驚心。翻自《太陽報》事發在芭拉提妮家中。翻自《太陽報》小三芭拉提妮誘男友費南德茲至極度興奮狠斬下體,報復他亂傳性愛光碟。翻自《太陽報》

 

 

主要申訴意見:

  1. 此加害女子在犯案前曾受害,可在內文中補充未經同意散布性愛光碟之違法性。
  2. 內文過度描述暴力過程與手法。

照片血腥部份未打馬賽克。

 

廖:《小三誘男友至極度興奮狠斬下體 報復他亂傳性愛光碟》這則報導,還是太過度的描述細節,太多強調性的部分還有下體等,對於內容的部分可不可以做個調整。

 

許:一樣代回覆,這則是即時新聞中心處理的,照片血腥的部分都已經移除掉,細節描述的地方,也有做一些處理。本身這則新聞可看性滿高,所以當時處理成新聞。

 

葉:這則新聞有做過橋的頁面嗎?

 

許:它的影片本身沒有這些東西,只有女生出庭的畫面。

 

莊:我們現在內容都有做修改。

 

許:國際新聞有很多這種誇張的事件,我們以後處理會多留意。

 

註:

《小三誘男友至極度興奮狠斬下體 報復他亂傳性愛光碟》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907/1629547/  

照片血腥的部分都已經移除掉,細節描述的地方,也有做一些處理。

 

提案四

提案委員: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

報導媒介:《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報導日期與版面

2019年9月18日即時新聞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912/1631925/

新聞標題:

《影片曝光!垃圾桶罩頭、扯髮狠踹 17歲少女遭虐跪哭求饒》

違反條文:

蘋果日報自律執行綱要分則四、血腥及暴力事件新聞之處理

(一)過於血腥及暴力的畫面及內容,編輯時應謹慎挑選,避免過度描述(繪)細節,畫面並應以馬賽克處理。與前述新聞有關之模擬圖片及動態影片,亦同。

(二)有關血腥及暴力事件等題材之新聞,應避免使用動畫與模擬圖片詳細描繪侵害情節。

主要申訴內容:主、副標題、報導主文、動畫資訊

違反自律綱要之內容:

新聞標題:影片曝光!垃圾桶罩頭、扯髮狠踹 17歲少女遭虐跪哭求饒

新聞內文:

彰化縣溪湖鎮前晚10點多發生一名高中女生被圍毆案件,該少女與友人在KTV唱歌時,疑因感情糾紛被潑酒、水還遭垃圾桶蓋頭、腳踹頭倒地,一名男子還扯著她的頭髮將她拖到KTV外繼續毆打,被打高中女生已在父母陪同下向警方報案提告傷害,警方將7名涉案男女依傷害、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法辦。

 該名女高中生(17歲)被打的畫面,當場被手機錄下,轉PO到臉書社團,被害人也在自己臉書貼出手、腳擦挫傷或瘀傷的照片,有網友痛批施暴者:「這麼多男生打女生,渣男!」也有網友留言,被害人是因為亂說話才被教訓。警方傳喚5男2女到案,其中有4人未成年,多數還是學生,至於案情,警方僅表示,施暴者和被害人是認識的朋友,但細節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

曝光的影片當中,一段是被害少女雙腳跪地,先遭拿垃圾桶往頭部罩住,且用力往少女的頭部強壓;少女雙手抱頭,不敢反抗,接著,施暴者又拿垃圾袋往少女頭部罩,並用腳用力將少女踹倒,少女嚇壞爆哭,但其他人依然抓住少女頭髮,甩少女巴掌

另一段影片則是一名男子,朝著少女頭部猛揮拳,任憑一旁的人喊:「好了啦!」男子依然朝少女的頭揮拳至少數十下,過程中,少女雙手護頭,仍遭壓著頸部猛打。另一段影片則是有人拿著瓶裝水及酒,往少女的頭部淋下去,虐待的手法,十分凶殘。

被害少女在臉書留言:「都朋友,別鬧得像敵人一樣」,並嗆「法律程序一定要走」,有網友回應「動手打人就是不對」,但也有其他網友回應被害人,自己被打「為何一直發文」,也有網友認為兩邊都有問題。而被懷疑也參與打少女的男子臉書則被灌爆,大罵「人渣!」「 垃圾是不是? 女生也打成這樣?」「出來面對」。

新聞影片:

主要申訴意見:

1.      新聞影片及內文皆詳盡地描繪受害少女被毆打、虐待的情節,甚至截取清楚的少女受暴影像及受虐過程做成合成照片;過度詳細且完整地描述施暴情節,除了令人怵目驚心,有引發模仿之虞,更有違《兒少權益保障法》第45條。

2.      若須報導私刑相關事件,應依據自律原則予以節制報導,並於內文中加入私刑行為的刑度及其他具教育意涵之文字。

此案受害少女仍係未成年兒少,媒體不該截取其fb的貼文,如此不僅侵犯其隱私及生活,更可能增加讀者辨識出少女的可能性。且最後《蘋果新聞網》也註明對網路傳聞,會查證真假及調查真相。我們針對這則新聞,做了以下查核:「留言給PO,希望對方進一步說明,但未獲回應。」故媒體應站在兒童最佳利益的立場,不該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直接翻攝其臉書貼文,使被害人進一步遭致網友批評及謾罵。

 

觀看動新聞

 

葉:主要是影像上呈現的細節,之前有提到涉嫌血腥、暴力的部分,不適合全文或合成加工後刊出,這則影片卻都完整地呈現整個細節。若須報導私刑相關事件,應依據自律原則予以節制報導,並於內文中加入私刑行為的刑度及其他具教育意涵之文字。

 

  此案受害少女為未成年兒少,媒體不該截取其fb的貼文,如此不僅侵犯其隱私及生活,更可能增加讀者辨識出少女的可能性。且最後《蘋果新聞網》也註明對網路傳聞,會查證真假及調查真相,之後各媒體也有宣導這樣做。報導中的最後一段:「我們針對這則新聞,做了以下查核」,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讓閱聽人知道蘋果有做查證。你們也寫到「留言給原PO,希望對方進一步說明,但未獲回應。」這就代表她不想回覆,或是受到嚴重的創傷。故媒體應站在兒童最佳利益的立場,不該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直接翻攝其臉書貼文,使被害人進一步遭致網友批評說中文又不好和一些謾罵的留言。

 

 

 

 

 

 

 

《蘋果日報》地方中心助理副總編輯戴上茹(以下簡稱戴):影片的部分同事有做抽格處理,尺度還是大了點,我們會再修。

 

葉:有些畫面就做定格處理。

 

戴:比較大動作的畫面我們再修掉,至於少女臉書的部分,基於她未成年,影片跟照片的部分我們就不使用。至於內文確實缺了專家的意見,比較正面教育的部分,這部分我們再增加專家的看法進去。

 

葉:我是認為動私刑的部分,你們內文都已經寫得很清楚,如果有文字就不要再用影像強化。

 

莊:在這則新聞出來之前,其實在臉書上就已經瘋傳,但網路上傳的很多東西,不一定每一則都是真的,而我們並不會把每一則都拿來做。同事認真的去調查這案子發生在哪,我們也關心受虐少女情況,網路上真的很多這種受虐的事件,像黑色豪門上一堆這種虐待案件,我們查到就會去跟警方求證。並不是因為它畫面很暴力,所以我們報導出來。

 

葉:這我能理解,既然你們都已經做了查核,然而這則影像會造成很大的渲染效果,導致模仿效果,應該盡量避免出現。而且當事人都是未成年,應該要盡量報導衡平的訊息。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楊益風(以下簡稱楊):我其實不知道這篇報導的意義是什麼,是要激起大家的義憤嗎?認識他們的人會去對他們動私刑?實務上會講到模仿,現在的小孩很厲害,我們都覺得報導出來他們會怕,他其實怕的是報復,他不怕後面的司法,他們都知道法院對他們不能怎樣。加入黑色豪門最多的就是青少年,他們去看就是學習如可以再對付別人。如果報社希望不會變成他們模仿的方式,細節的部份就盡量不要過度描述。加害人不會因為這樣就受警惕,反而是一直去學。他們的老大也會教他們說打人也不會怎樣,頂多抓去警局問一下。

 

葉:我們要支持再去修法嗎?

 

楊:修法只會越修越高不會越修越低,沒用的。盡量讓他們看到溫暖正向的畫面。

 

  影片曝光!垃圾桶罩頭、扯髮狠踹 17歲少女遭虐跪哭求饒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918/1635119/

影片已下架

標題修正:《同儕施暴!高中女KTV遭毆 跪哭求饒》

 

 

提案五

提案委員: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

報導媒介:《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報導日期與版面

2019年9月10日即時新聞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90910/1630800/

新聞標題

《【台中虐童】正義哥直播公告保母收押 網喊「老天有眼」》

違反條文:

蘋果日報自律執行綱要分則四、血腥及暴力事件新聞之處理

(一)過於血腥及暴力的畫面及內容,編輯時應謹慎挑選,避免過度描述(繪)細節,畫面並應以馬賽克處理。與前述新聞有關之模擬圖片及動態影片,亦同。

(二)有關血腥及暴力事件等題材之新聞,應避免使用動畫與模擬圖片詳細描繪侵害情節。

主要申訴內容:主、副標題、報導主文、動畫資訊

違反自律綱要之內容:

新聞標題:【台中虐童】正義哥直播公告保母收押 網喊「老天有眼」

新聞內文:

台中市太平區21日發生1歲大女童疑似遭虐待,導致腦部受損、左手臂骨折、身體多處瘀青等,目前昏迷指數3,傷勢不樂觀,台中檢方昨偵訊郭姓保母(25歲)後聲請羈押,法院今下午裁准,而女童母親友人、網稱正義哥的徐先生,也守在台中法院外,並第一時間直播公告此事,網友直喊:「老天有眼」、「死刑」

正義哥稍早透過自己的粉專《協心臨時粉絲團》直播,起初擔心保母未被羈押,打算在法院門口堵郭女,希望藉此問個清楚,但今天下午2時開庭,確定羈押後,他告訴大家,終於等到這一刻,「讓她(郭女)進去反省反省」,也透漏郭女的警察先生鄭男,被列為嫌疑人,已經限制出境,目前也休假中未值勤。

正義哥也提到,昨天有去探望女童,女童持續與死神奮鬥,醫院依舊全力搶救中,但情況依舊不樂觀。網友看到訊息後,紛紛表示「老天有眼」、「好讚的消息」,網友甚至齊喊「死刑」。記者透過正義哥詢問女童母親心情,正義哥僅回覆,媽媽第一時間已知道消息,但並未表示任何意見。

女童案社會矚目,引發劉姓網友在23日晚上於粉專《冠廷往事》上,號召網友包圍郭姓保母住處,最後群眾聚集近500人,在鞭炮與汽笛聲中怒砸雞蛋,甚至拿磚頭衝撞警方,最後遭警方噴辣椒水壓制,還調派鎮暴警察到場,準備強勢驅離,群眾見警方擺出強硬姿態,至凌晨才散去。

新聞影片:

主要申訴意見:

1.此虐童事件尚在偵查程序,郭姓保母縱有萬分嫌疑,仍舊只是「嫌疑人」、新聞中亦明確提及「女童『疑似』遭虐待」,顯見此事件仍有許多待司法釐清的地方;因此,郭姓保母是否被羈押,都不應該受到司法人員以外的人士左右。然而新聞卻報導,被人稱為「正義哥」的男子在直播中提到「擔心保母未被羈押,打算在法院門口堵郭女,希望藉此問個清楚。」無疑可能影響、妨礙司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更可能誤導觀眾、讓觀眾以為「正義哥」的行為是伸張正義的正確方式、向司法相關單位施壓是有效的。

2.此篇報導沿用男子的網路稱號「正義哥」,卻未詳加說明其行為不妥之處,實有帶領風向、讓讀者誤認新聞肯定「正義哥」行為確為「正義」,應當更加謹慎。

3.新聞末段報導此虐童事件後續引發的私刑行為(他名網友聚眾圍堵保母住處),卻未在文中提及動用私刑行為的刑度及其他具教育意涵之文字,不僅沒有教育意義,更可能引起模仿效應,讓讀者誤以為動用私刑真為伸張正義的方式。相關報導應更加謹慎,避免煽動群眾情緒。

 

觀看動新聞

 

葉:我們有三點意見供參考,此虐童事件保母尚在偵查程序中,郭姓保母縱有萬分嫌疑,仍舊只是「嫌疑人」。這則報導用了直播主「正義哥」的角度,來陳述這件事情,現在很多的新聞報導,都會用這種直播主的內容。

 我認為我們作為主流媒體,是不是適合用直播主的視角做整個報導。後面《蘋果》做了很重要的訊息「低溫治療」,講述女童的傷勢,但一開始用直播主的視角去逛法院,直播主還對法院的判決批評指教,而保母也才收押而已,而這樣的作為可能影響、妨礙司法人員的執法行為,過去重大司法案件,也不會用直播主全程的畫面,帶方向的問題會更加嚴重。

  是不是後續重大的社會案件,《蘋果》就會用這種直播主的視角來做新聞的切入點。此篇報導沿用男子的網路稱號「正義哥」,卻未詳加說明其行為不妥之處,實有帶領風向、讓讀者誤認新聞肯定「正義哥」行為確為「正義」,應當更加謹慎。

  另外,沒有其他不同意見的人看法,包含專家學者或政府官員對這事件的看法,應該要有一些理性衡平的角度。最後我們一直強調動私刑的不正當性跟違法問題,卻未在文中提及動用私刑行為的刑度及其他具教育意涵之文字,不僅沒有教育意義,更可能引起模仿效應,讓讀者誤以為動用私刑真為伸張正義的方式。相關報導應更加謹慎,避免煽動群眾情緒。我們看到動新聞上已經加了警語不要模仿,我建議可以再加上私刑是有刑責的。

 

戴:比較尷尬的是這事情涉及《兒少法》,很多畫面都不能用,同事第一時間做動畫的時候,都會找比較動態的影片,最有感覺的是劉姓網友在網路上PO的畫面,在於新聞效果的呈現上做了這樣的選擇。一開始就用這個直播主的視角做切入,感覺上的確是讓他在帶風向,我們以後會注意。至於這個標題會讓大家覺得他就是正義哥,我們標題會改掉,他的頭銜就用「徐先生」,頂多在稿子上寫人稱「正義哥」,但他其實就是一個網友。

 

葉:這不是他自稱的,是別人封他的。

 

戴:大家起鬨。

 

戴:警語的部分我們在尾巴會加一下,提醒大家帶頭做破壞行為會有刑責。

 

楊:類似的報導有沒有辦法去採訪到跟正義哥意見相左的專家?因為如果報社自己去評他可能不正義,反而導致別人來嗆你。

 

莊:用「正義哥」當標題的確是有問題,現在一堆路人出來都是正義哥,我們報社也用正義哥的話,他可能就會拿我們報紙替他背書,是《蘋果》認證的正義哥。

 這篇報導是6月27日,而這則新聞是從6月21日一直延續性發生,正義哥這篇報導是當天其中的一篇,當天晚上他們聚眾500人包圍,地方中心有多篇報導,動私刑部分有找不同的專家或律師談及刑度,也在不同篇報導提到,這篇只是其中的一個視角。因為那天這個直播主在吆喝,他從這個聚眾上變成了咖,後來又出來道歉。當天法院開庭時他又去了,所以這篇報導,算後續報導,而不是代表保母這事件上,我們全然以正義哥的視角做報導。

 

葉:因為它是單則,動私刑又煽動,可以在文章上做一些說明。

 

莊:可以把多篇動私刑的新聞連結起來,包含一些刑度等。

 

葉:報導中也提到正義哥稍早透過自己的粉專直播,我是覺得不要把他的粉專名字也放上去,因為沒必要,可能大家好奇又跑上去看,看了之後也跑去聲援正義哥。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王今暐(以下簡稱王):正義哥煽動群眾去聚眾,已經形成一個新的新聞事件,變成第二個後續事件,已經不再是原來的虐童案本身。舉FBI帥哥為例,他也會做一些嘩眾取寵的事,吸引一堆人去關注,事後的道歉又再賺一波點閱率。我的疑問是說,畢竟這事件也引起另一起的風波,在這事件上他也算是一個準公眾人物,是應該不去報導他,讓他增加點閱率,還是在採訪他時不去問他女童的事,而是聚眾的刑責。我覺得有種兩難,不知道大家的看法?

 

莊:對我們媒體來說,我們還是會做報導,我們不可能對一個很大的事情,還放在那邊不理。若等到他真的率500名去攻擊警局,我們才做報導,讀者也會覺得奇怪。

 我們在做這報導時也滿斟酌,最近很紅的連千毅,我也不懂為何很多人去看他,因為寫到他,點閱率就很高。像這種網路的新興現象,坦白說我們也在摸索,這件事情在網路上鬧得很大,我們不去關注的話,有一天社會上呈現的樣貌,就變成我們完全陌生的情況。像那天連千毅在高雄鬧到寵物店開槍,我們也完全覺得很誇張,這跟傳統處理社會事件的情況,真的很不一樣,只是這種新興型態的案件,處理上可能很容易越界。我們會在每次採訪完畢後做檢討,這應該怎麼做報導。

 

葉:我覺得這是一個發展必然的過程,太多youtuber或直播主成功後,很多人覺得這是一個成功的途徑,都會模仿這樣的模式。我覺得今暐提出的問題很好,我看這則報導你們並沒有去採訪這直播主,而是擷取他的畫面,你們也不會去現場,只是到他的臉書去抓那畫面。就像現在我們NGO開記者會,也有很多記者不會到現場,要求我們做直播。但還是要注意,他的題材還是自律範圍的案件,我的看法是你不可能不去報導,但不要過度的去宣傳他。你的編輯政策上,這麼多的直播主在現場,那你要選哪一個直播主來呈現,講白他就是你的消息來源,你要不要選擇比較理性的直播主做消息來源。能以衡平性的角度來談。否則易失焦,主流媒體這類聚眾的問題如何報導及選擇,才能做到衡平。

 

莊:我們報社對於聚眾的事情,如果只是單純的一群人去看一看也沒做什麼事,我們比較不會去譴責這些人,若有動私刑,我們一定會寫鄉民暴力。

 

葉:你剛剛提到的原則,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它文字化,作為內部新聞處理的原則呢?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陳昱廷(以下簡稱陳):像這種羈押的新聞,鄉民常會把它當成懲罰的一部分,但羈押不是法律的判決,而報導會讓人誤以為他沒事,雖然他現在沒有被羈押,但最後卻是判有罪。像這樣子法律的常識,可不可以在報導中跟民眾做推廣。

 

《蘋果日報》網路中心執行副總編輯丁維莉(以下簡稱丁):我們不是法官,不會知道最後他有罪或無罪,我們只能就目前的狀況,他是被羈押或是沒被羈押,我們就不適合再去引申出他沒被羈押但他可能是有罪,證據到哪我們就報到哪,不去過度引申。

 

陳:可以加一句他被羈押後,後續還待法院判決。

 

莊:這是基本常識,我們不會寫,大家都知道還要法院判決,我們為什麼還要寫大家都知道的事。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洪雅莉(以下簡稱洪):報導中的第二段「今天下午2時開庭,確定羈押後,他告訴大家,終於等到這一刻,「讓她(郭女)進去反省反省」這句比較有問題。

 

蘇:羈押就代表法官認為犯罪嫌疑情節比較重大。

 

葉:你們現在網路新聞有收費,建議可以用個法律小常識專欄。我看有人羈押,會寫雞同鴨講的「雞」,都亂寫一通。

 

 

 

莊:若每一則都這樣寫,我覺得有點困難。幾乎每一條的法律新聞都會有聲押、羈押和交保。這部份我們再參考。

 

註:

《【台中虐童】正義哥直播公告保母收押 網喊「老天有眼」》

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627/1590822/    

標題修改

《【台中虐童】保母聲押獲准 鄉民直播公告》

影片已下架

 

 

提案六

提案委員: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

報導媒介:《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報導日期與版面

2019年8月20日即時新聞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0820/1616821 

新聞標題:

《【獨家】鬼月燒紙錢金爐爆裂 他滿臉血!右眼球永久失明》

違反條文:

蘋果日報自律執行綱要分則四、血腥及暴力事件新聞之處理

(一)  過於血腥及暴力的畫面及內容,編輯時應謹慎挑選,避免過度描述(繪)細節,畫面並應以馬賽克處理。與前述新聞有關之模擬圖片及動態影片,亦同。

主要申訴內容:照片、動畫資訊

違反自律綱要之內容:

新聞標題:【獨家】鬼月燒紙錢金爐爆裂 他滿臉血!右眼球永久失明

新聞內文:

農曆七月祭祀場合多。高雄一名50多歲男子,日前在拜拜焚燒紙錢時,疑似金爐爆裂致異物噴出,他瞬間滿臉血,送抵高醫檢查,醫師發現他的右眼球已被擊破、眼眶骨骨折,即使經緊急手術,仍無法挽回右眼失明的悲劇。醫師指,燃燒紙錢前,應先清空金爐內異物,若眼部遭遇高溫、撞擊傷害,可先以清水沖洗眼部,以期降溫與沖去雜質,再儘快送醫。

收治病例的高醫附設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賴昕隄表示,男子送抵高醫急診室時,意識清楚但滿臉是血,他自述在廟裡拜拜完就燒紙錢,燒到一半,金爐就「轟」地一聲爆開來,他的右眼瞬間看不到,接著被旁人送到醫院。

經安排檢查,賴昕隄發現男子右眼眼球破裂、右眼眼眶骨骨折、鼻骨裂開、提眼瞼肌受損,立即為男子進行清創等手術,術後男子住院十天後出院,經觀察目前男子右眼皮外傷、骨折處癒合,但右眼依舊失明、右眼皮無法張開,近日高醫團隊將為他安排裝置義眼與進行眼瞼重建等手術。

至於燒紙錢時,為何金爐會爆裂?賴昕隄轉述,男子稱他也不清楚,事發時只有轟地一聲,接下來就受傷了,他不想追究廟方責任,只當自己運氣差。賴昕隄則提醒,民眾燒紙錢時,應先清除金爐內異物,最好戴上眼鏡等護目鏡,除防高溫紙灰燻眼,另建議與金爐之間盡可能保有一段安全距離。

賴昕隄指,男子主導眼皮睜開功能的復明皮瓣與提眼肌等功能都受損,為其進行重建手術時,會去取其額頭處肌腱等移植,盼能重建其右眼皮張開與閉合的功能。若遇眼部穿刺等傷害,賴昕隄建議,民眾切勿自己拔出異物,以防拉扯間造成更大傷害,可找紙杯等中空物罩住眼部,再快就醫。

高雄長庚醫院眼科部主治醫師何仁文說,臨床上眼眶骨骨折、眼球破裂,多是遇車禍、鬥毆等事故,要有一定集中力道,才有可能擊破眼球與致使眼眶骨骨折,研判當時金爐內可能有金屬、磚塊等異物,遇高溫時熱漲冷縮爆裂,在金爐爆炸時一併噴開擊中男子眼部,才造成如此嚴重傷勢。

何仁文說,一般遇祭祀、進香等拜拜旺季,常見眼部傷害,是人潮推擠,有人持香不慎戳到旁人眼睛,致眼皮、眼角膜遭灼傷病例,此時,記得沖水降溫原則,有的話用生理食鹽水最好,若無生理食鹽水,可用大量清水沖洗眼部,盡可能降溫並沖去香灰等雜質,再快速送醫。新聞影片:

新聞照片:

主要申訴意見:

1.      這則新聞的影片與照片清晰地呈現傷者的患處,並未打上馬賽克,畫面相當血淋淋,令人怵目驚心。

這則報導並無標註18歲以下未成年閱聽者不宜觀看之警語或過橋頁面,由於不特定閱聽人可能包含兒童與青少年,如此可怖的畫面恐影響兒少閱聽者的身心發展,更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之一任何人不得於網際網路散布或傳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未採取明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及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之虞。

 

 

觀看動新聞

 

戴:這是醫生提供。若你說傷者的患處,並未打上馬賽克,畫面相當血淋淋,但正常人眼睛內部的構造也是長成那樣,如過真的打馬就是什麼都看不到,如果真的不舒服,可以再薄薄的打馬一下。

 

莊:如果是醫療畫面的時候,例如肝臟長一個瘤,也是會刊出,讓大家知道肝臟長瘤是這樣。

 

葉:就是會把整個器官,長腫瘤的畫面都刊出。

 

莊:會啊。膽結石也會把結石畫面貼出來。

 

葉:如果太驚悚還是要馬一下。

 

莊:如果他不是屍體的某一部分,界定是醫療新聞的話,基本上不馬。這則新聞其實是農曆七月的時候,很多人在燒金紙,用意提醒民眾。

 

楊:這則新聞很有價值,提醒大家燒金紙的時候要注意安全。

 

戴:他是右眼受傷馬賽克左眼是為顧及病人的隱私。

 

楊:如果病人沒有讓他同意的話,任何畫面都不能使用。

 

戴:有。當事人有同意。

 

莊:這些大醫院來講的醫療案例,都是有取得病人同意,像私人的診所,可能就不一定。

 

戴:如果覺得左眼的畫面還是不舒服,我們再馬厚一點。

 

王:它是一個鬼月的新聞,報導中提及這位男子不想追究廟方的責任,說自己運氣差,新聞報導的調性就導向玄奇的氣氛。我剛剛就想他為什麼不向廟方求償,廟宇不是一個營利單位,記得之前家樂福有一個人跌倒,雖然他是自己跌倒,但因為家樂福是營利單位,所以還是要負連帶責任。

 

楊:廟宇是最大的營利機構。

 

王:法律上是嗎?它適用《消保法》第七條嗎?

 

楊:懂得人都懂。

 

王:今天如果要追究責任的話,他有哪些追究的方式,希望可以看到這樣的報導方向。

 

楊:其實社方應該也知道這樣是可以求償的。

 

莊:應該可以去衍伸這個角度。

 

蘇:其實這個跟營利不營利沒有什麼關係,廟方提供金鑪,就有義務賠償,就像你在校園內,因為校園內的疏失導致受傷,校方還是會賠。

 

丁:只要這東西是廟方的,廟方就有責任維護。

 

莊:當時應該切這一則的配稿,應該也會滿多人看的。

 

 

註:

《【獨家】鬼月燒紙錢金爐爆裂 他滿臉血!右眼球永久失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0820/1616821/

影片修改重新上架

 血腥照片重新馬賽克

 

提案七

提案委員:媒體改造學社執行秘書賴昀

報導媒介:《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報導日期與版面

2019年2月14日即時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830/1622672/

新聞標題:

《【獨家】貧乳被胸奴嫌 女強人升級E雙峰卻陷假奶致癌風暴》

違反條文:

貳  分則

十三、性別及弱勢族群相關新聞之處理

(二)  新聞報導應避免散播或強化性別的不平等、偏見、歧視和刻板印象,以免造成「性別決定論」或譴責弱勢者的不當效果

主要申訴內容:主、副標題

違反自律綱要之內容:

標題:【獨家】貧乳被胸奴嫌  女強人升級E雙峰卻陷假奶致癌風暴

內容節錄:

 隆乳後她挺起波濤洶湧的雙峰,在職場不但更顯自信,也更有異性緣,術後不到2個月,已經有一個穩定交往的男友。

原本以為換了身材、換了男友,一切都更美好,

主要申訴意見:

新聞標題使用「貧乳」、「胸奴」等此類詞語,以及報導內容形容女子Sandy隆乳後更自信,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