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來函蘋果日報新聞圖片不妥
- 2008-12-10
- 作者 / 行政院新聞局
行政院新聞局來函
主旨:檢送民眾反映 貴公司發行之蘋果日報內容血腥之電子郵件影本乙份如附件(本局對於來函者之個人資料,依法不予公開),請參考改進,加強自律,善盡社會責任。
正本:香港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民眾來函=======
寄件者:
日期:97年12月8日
主旨:蘋果日報的照片
這種血腥的照片放在頭版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一大早買報紙就得看到這種畫面
一天的心情都差了
何況讓小孩子看到,怎麼說都不太好
你們為什麼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