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報導內容不妥

  • 2009-03-16
  • 作者 / 行政院新聞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3月16日

主旨:檢送民眾反映 貴公司發行之聯合報報導內容不妥(本局對於來函者之個人資料,依法不予公開)來信影本如附件,請 參考改進,加強自律,善盡社會責任。

說明:依據98年3月13日民眾陳情電子郵件辦理。

 

正本: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以上含附件)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