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局協助說明該等報導是否違反規定

  • 2009-08-25
  • 作者 / 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25日

主旨: 檢送98年7月9日發行之壹周刊、蘋果日報98年7月9日、中國時報98年7月10日等3則報導,請  貴局協助說明該等報導是否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第6款暨第46條第1項前段規定,俾利本局辦理後續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新聞局98年8月18日新版二字第0980010718A號函辦理。

二、旨揭報導分別為98年7月9日發行之壹周刊第424期第28-32頁「缺席兒子畢業典禮000與扁家形同陌路」、蘋果日報98年7月9日第A2版「00周末班高雄00念雙語小學」、中國時報98年7月10日第A6版「000繳費 將讀高雄0000」等3則報導。

三、旨揭報導刊載當事人入學事件(包含當事人欲就讀之學校、姓名、親屬姓名與照片)。

四、檢附旨揭報導影本1份。

正本: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副本:行政院新聞局、內政部兒童局、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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