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報導內容不妥

  • 2009-08-25
  • 作者 / 行政院新聞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8月25日

主旨:檢送民眾評論  貴公司所屬自由時報副刊內容不當,來信影本如附件,請本於善盡社會責任,研處改進,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98年8月24日民眾陳情電子郵件處理。

二、本局對於陳情者個人資料,依法不予公開。

 

正本: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內政部兒童局、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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