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反映三大報報導不妥「國中生罷凌事件」
- 2009-12-09
- 作者 / 行政院新聞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主旨:檢送民眾評論 貴公司發行之(一)蘋果日報、(二)自由時報、(三)聯合報98年10月10至12日「國中生罷凌事件」報導之電郵如附件,請 參處。
說明:
一、依據98年12月8日民眾陳情電子郵件辦理。
二、本局對於陳情者個人資料,依法不予公開。
正本:(一)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二)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三)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內政部兒童局、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