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反映蘋果日報報導不妥
- 2009-12-09
- 作者 / 行政院新聞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主旨:檢送3位民眾評論 貴公司發行之蘋果日報電郵如附件,請本於善盡社會責任,加強自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8年12月7日通傳播第09800520920、09800532210、09800532230號函轉98年11月20、26、27日民眾陳情電子郵件辦理。
二、本局對於陳情者個人資料,依法不予公開。
正本: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副本:內政部兒童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