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評論蘋果日報內容不妥

  • 2010-03-18
  • 作者 / 行政院新聞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25日

主旨:檢送民眾評論  貴公司99年2月21日發行之蘋果日報副刊內容不妥電郵如附件,請本於善盡社會責任,加強自律,硑處改進。

說明:

一、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9年2月24日通傳播字第09900078770號函轉99年2月21日民眾陳情電子郵件辦理。

二、本局對於陳情者個人資料,依法不予公開。

正本: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副本:內政部兒童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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