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新聞報導內容不妥

  • 2007-12-10
  • 作者 / 行政院新聞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7月26日

 

主旨:檢送民眾反映 貴公司發行之聯合報報導內容不妥之電子郵件影本1份如附件(本局對於來函者之個人資料,依法不予公開),請參考改進,擔負起社會公器應具有之良心責任。

 

正本:聯合報

副本: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媒體公害防治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