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新聞報導內容不妥

  • 2007-12-10
  • 作者 / 行政院新聞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9月3日

主旨:檢送民眾反映 貴公司發行之蘋果日報報導內容不妥之電子郵件影本1份如附件(本局對於來函者之個人資料,依法不予公開),請參考改進,負起社會公器應有之責任。


正本: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副本: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媒體公害防治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