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過度描述犯罪手法或自殺過程: 2015年4月21日 離譜!龍女分級供淫 口交可吸「龍王精緣」

  • 報紙刊登日期: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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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新北市一名35歲蘇姓男子自稱「龍王」,自創「裸體開龍咒」改運法,誘騙60名女信徒。新北市蘆洲警分局昨持搜索票至「龍神居」,將「龍王」及32歲許姓女助理帶回偵訊,訊後將依詐欺、恐嚇取財、強制猥褻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據《蘋果日報》報導,警方昨持搜索票至「龍神居」逮人,查扣電腦主機、螢幕及監視器等證物,檢警發現自稱助理的許姓女子,竟是「龍王」多年結髮妻,夫妻甚至訂出「龍女性愛契約」。

警方查扣的證物中,有一張「龍女守則」,裡面清楚將龍女分為4級,最高級是龍女、其次是龍龜女,每月龍緣金從1萬元至2萬元不等,而這些「龍女們」都可和龍王性交,內文還規定每次不得超過40分鐘,稱可藉此吸收8成「精緣」,若是口交,可吸收百分百精緣。

有民眾投訴,貴報2015年4月21日報導〈離譜!龍女分級供淫 口交可吸「龍王精緣」〉,標題與內文中描述過於露骨,可能會造成兒少讀者有不良的身心影響,建議貴報修正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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