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妨礙偵察不公開: 男友殺害女模被抓 狠咬梁女涉案

  • 報紙刊登日期:201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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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針對女模命案,《蘋果日報》於2017年3月5日、6日分別刊出多篇報導,三則新聞皆涉及報導仍在偵查中的刑事案件,引發輿論公審,致影響事件相關人名譽:

1.〈男友殺害女模被抓 狠咬梁女涉案〉

2.〈【命案逆轉】檢方補破網 緊急將梁女限制出境〉

3.〈【命案逆轉】未排除涉案 檢方又緊急將小模閨密限制出境〉

新聞識讀
1.  第一則新聞中,還在偵查階段就將梁女的姓名、學校、科系、年級與容貌等個人資料揭露,甚至搭配影射梁女為嫌犯的照片,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足令當事人名譽受損,更引發輿論公審。
 
2.  第二則與第三則新聞,與第一則新聞相同,都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報導失當問題:
 標題:「補破網」、「未排除涉案」。照片與模擬圖等,皆呈現梁女全臉容貌。
 
3.  報導文字:「檢警認為,梁女應未進入命案大樓,涉案情節降低,但因命案發生後梁女和程男一起出遊,因此不排除梁女是幕後指使者或參與命案的其他分工,仍將梁女列為被告。」此段文字引用檢方訊息,卻有影射當事人犯罪嫌疑的效果。
 
  當檢警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向媒體放出偵查中的案情,媒體不應隨之起舞,成為檢警的傳聲筒,更兼引發輿論公審的負面效應。媒體在偵查階段採取這種不當報導手法與報導頻率,會養成讀者與觀眾參與媒體公審的閱聽習慣,侵蝕法治國家的無罪推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