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呈現過度血腥、暴力或其他不當畫面: 【天真動畫】癡情女賣淫 幫軟爛男友還賭債

  • 報紙刊登日期:2017-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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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台北市警方日前在西門町旅館查獲應召女子賣淫,現場除了應召的張女(25歲)還有廖姓嫖客(21歲),訊後將兩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但單純的賣淫案件背後卻有個令人辛酸的故事。根據了解,張女原本在餐飲店當服務生,1年多前認識現任男友,未料交往後她才發現男友沉迷簽賭網站,還積欠上百萬元賭債,男友每次被人追債就找她要錢。張女心軟不忍男友被債主逼債,只好到中山區酒店上班。」(節錄報導內文)
新聞識讀

新聞報導中重複強調女性特定體徵,在新聞中,包括翻攝照片與動新聞第1秒、34秒、55秒處,共重複4次呈現應召站強調女性胸部體徵的宣傳照片,並於照片說明稱「張姓應召女在通訊軟體上的照片相當養眼」。顯然該則新聞處理方式刻意強調女性體徵,有物化女性之虞。甚至媒體自身也加入對女性體徵的評價,增強物化女性的觀點,殊為不宜。文字報導已足夠讓讀者了解事件來龍去脈,應無必要重複呈現女體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