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呈現過度血腥、暴力或其他不當畫面: 《2歲童祭拜外曾祖父後獨自溜馬路 慘遭貨車撞死!家長哀傷還可能觸法》

  • 報紙刊登日期:2021-08-12
點圖放大
事件摘要

苗栗縣大湖鄉華興國小附近,27日晚間發生2歲宋姓男童遭貨車撞死意外;家住後龍的男童,因為外曾祖父過世,隨著家人前往大湖奔喪,也許是長輩都在忙的緣故,男童竟獨自走出靈堂,就在準備橫越台3線時,不慎遭無照的黃姓駕駛撞死,警方以過失致死罪偵辦中,但疏於照顧的家長,恐怕也有觸法疑慮。

 

路口監視器清楚表示,當時男童正從小路出來,準備橫越台13線,絲毫沒有注意到小貨車急駛而來,就在男童穿越快到中線時,就遭無照的黃姓駕駛以時速6、70公里速度直接撞上;黃男表示,自己剛從桂竹筍加工廠下班,正在回家的路上,怎料到會有人突然衝出;男童因為身型瘦小,天色又昏暗,看到他時已經來不及煞車了,有反射動做閃了一下,但還是躲不了。

 

警方也對黃男施以酒測,測得酒精濃度為零,將以過失致死罪偵辦;待檢方相驗後,才能釐清男童確切死因。家人雖然傷心難過,但也會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規定,「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究責,一旦違反規定者可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

 

大湖警分局指出,事故地點標誌、標線明確,將建議道路主管機關增畫「慢」字標線或減速標線,以提醒用路人慢行,警方並持續加強社區宣導,請家長注意看護幼小兒童行走安全,警方將加強該路段重大交通違規取締及肇事熱點守望,防制交通事故。

新聞識讀

照片中雖有進行馬賽克處理,但仍清晰可見該名男童倒地的輪廓,對兒少身心恐造成不當影響。

 

相關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1條:「任何人不得於網際網路散布或傳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未採取取確可行之防護措施,或未配合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之防護機制,使兒童及少年得以接取或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