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引導價值判斷_具負面標籤、歧視等社會刻板印象: 《【獨家/童版性霸凌】小六男童性侵2學弟原因曝光 筆電解密!2年養成「犯罪衝動」智慧狼》

  • 報紙刊登日期: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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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北部某學校爆發一名小六學童1個月內廁所性侵害2名學弟案件,震驚社會各界,其家長日前帶著加害人出面,到民代服務處欲與其中一名被害人家屬和解,過程中,該學童態度不佳且不願說明犯罪原委,眾人經取得其母親同意後公開「解密」常用筆電,這才發現男童竟常瀏覽成人色情影片與同志性愛漫畫等網站,時間達2年,令人非常吃驚。
醜事曝光後,男童因此惱羞成怒,現場大發脾氣導致調解破局,其父母最後無奈求助派出所,與警員上演一齣「警察辦案」,幫男童上了一堂震撼社會課;《蘋果新聞網》今天也找到其中一名被害男童的媽媽,她泣訴等不到一個真心道歉,自己的兒子害怕到不敢上學,「閉上眼睛就會想起那個痛!」,內心真的非常煎熬。
這名小六男童(12歲)去年129日(周三)下課後隨機挑選一對小一兄弟檔,帶到社區公園廁所內對其中一人性侵得逞,另一人則害怕拍打門呼救,案件因此曝光;沒想到事隔不到1個月,今年17日(周四)課後輔導時,已有前科的小六男童躲過輔導老師監控,竟假借「教務處外找」名義,到班級當老師面前騙出一名資源班小二男童,並強行拖拉到廁所意圖猥褻,幸好兩人脫下褲子後,老師及時趕到現場人贓並獲,但小小年紀卻是「智慧型犯罪」的過程令人十分驚恐。

新聞識讀

1.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10號一般性意見書第96點次:「觸犯刑法的兒童經常受到媒體的消極宣傳,助長了對這些兒童、而且常常是對兒童總體的歧視性和消極的固定陳舊觀念。」媒體報導對司法少年相關案件的報導方式、用字遣詞,會影響社會大眾對於是類少年的看法是否公正客觀,也會影響大眾如何去理解、同理涉案少年;且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核心精神,對於未滿十二歲觸犯刑法之兒童,社會應盡可能採取一切保護措施確保觸法兒童受到平等、不歧視的待遇,避免標籤化兒童,並確保涉案兒童未來得以回歸校園與社會。

 

2.本則新聞報導在標題處形容該涉案男童為「智慧狼」,已顯然將該名兒童貼上不當標籤;且輔以內文所述各項事實,例如「男童竟常瀏覽成人色情影片與同志性愛漫畫等網站,時間達2年」、「已有前科的小六男童躲過輔導老師監控,竟假借教務處外找名義,到班級當老師面前騙出一名資源班小二男童」,皆在強化社會大眾對該名兒童以及觸犯刑法兒童的負面印象,故建議移除「智慧狼」、「智慧型犯罪」等標籤。

 

3.另外,本篇報導直指該名男童是因為經常瀏覽成人色情影片與同志性愛漫畫、喜歡看暴力電玩,且重複提到男童因有過動症才會犯下性侵案件,然而文內及報導內並未邀集犯罪心理學專家對此部分進行平衡解釋與分析,容易造成一般社會大眾誤解有前述行為即有可能造成犯罪,故建議應完整呈現報導前後因果關係,避免造成偏頗之因果關係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