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引導價值判斷_具負面標籤、歧視等社會刻板印象: 來不及畢業!19歲高職生「遭酒駕逆向撞死」 畢業證書送靈堂相伴

  • 報紙刊登日期: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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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高雄市三民區10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36歲鄭姓男子酒駕逆向衝撞,當場撞死年僅19歲的李姓高職生,而鄭男也被李男家屬追打,崩潰哭喊,「你這個殺人犯!」因李男是應屆畢業生,校方提前將畢業證書送往靈堂,同學們也現身陪伴李男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場面令人鼻酸。

據了解,校方指出,李男的畢業證書製作完成後,已送往靈堂,同學們也紛紛寫下卡片,分別送到李男靈堂及醫院。校方接著表示,事發當時李男女友顏姓女子坐在後座,導師已前往探視,她目前情況不樂觀,還在加護病房插管中,因腦壓仍非常高,導致至今無法動手術,急難救助補助程序也正在進行中。

回顧事件經過,鄭男與同事在公園喝完酒,載同事返家後也準備開車返回鳳山家中,不料卻在三民區同盟三路、九如三路口與李男發生碰撞,李男當場噴飛慘死、其女友傷勢嚴重,釀成1死4傷悲劇。從小與奶奶相依為命的李男,原預計6月就要畢業,舅媽聞訊更是情緒崩潰,直接衝上前追打鄭男,「你這個殺人犯」、「我19歲的姪子就這樣被你撞死了」。

警方說明,經調查後證實,鄭男酒測值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肇因研判疑為酒駕釀禍,詳細肇因仍須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鑑定分析。警方強調,鄭男另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1款,將處3萬元以上至12萬元以下罰鍰,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罪嫌將鄭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新聞識讀

該篇報導描述了一起酒駕逆向撞擊導致19歲高職生死亡的悲劇,雖然旨在提醒大眾關注酒駕問題,但在報導手法上存在多項不當之處,值得檢討。

首先,報導中詳細描述了死者家屬情緒崩潰的言行,例如「你這個殺人犯」、「我19歲的姪子就這樣被你撞死了」等語句,這些內容雖能引起讀者共鳴,但過度渲染受害者家屬的情緒,可能造成他們的二次傷害。此外,報導中提及死者與奶奶相依為命的家庭背景,以及女友目前的病情狀況,這些細節雖有助於呈現事件全貌,但也可能侵犯當事人及其家屬的隱私權。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第16條,兒童有權享有隱私權,媒體在報導涉及未成年人的事件時,應避免揭露可能辨識出其身份的資訊。雖然報導中未直接揭示死者的全名,但透過描述其家庭背景、學校資訊等,仍可能讓人推測出其身份,違反了兒童的隱私權。此外,報導中提及女友的病情細節,也可能侵犯其個人隱私。

此外,報導中使用了「當場噴飛慘死」等詞彙,過度渲染事故的慘烈程度,可能引起讀者的恐慌情緒,違反了新聞報導應有的客觀、中立原則。

總結而言,該篇報導在呈現事件時,應更加注重對當事人及其家屬隱私的保護,避免過度渲染情緒與細節,以符合新聞倫理與《兒童權利公約》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