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侵犯當事人、關係人之隱私及暴露應保密資料: 案例二

  • 報紙刊登日期: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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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報紙 蘋果日報 A2
時間 99.7.13
類型 重車車禍

標題內容
收假回營 1死41傷
遊覽車翻覆 新兵斷頭亡

一輛載著43名收假新兵回營的遊覽車,昨途經國道3號竹南路段翻覆,釀成1死41人輕重傷。警方根據現場煞車痕跡,研判是駕駛丁XX超車不當,導致車子側翻,當時坐右後方最後一排的新兵林XX,在激烈碰撞下,從車窗被高速拋出車外,遭路旁護欄鋼板和遊覽車體擠壓,身首異處當場慘死。警方將追究丁XX業務過失致死罪責

新聞識讀

報導中將死者的隱私暴露出來,將死者家人、死者人生目標等公佈,不尊重死者家屬感受,想以煽情、灑狗血方式博得民眾同情,若非必要或是急難救助等有需要予以協助傳佈,否則這些隱私很可能使家屬更顯難過、無助走出傷痛,對大眾也都是不需要出現的資訊。

案例資料:靖娟-王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