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過度描述犯罪手法或自殺過程: 癡情女跳樓亡

  • 報紙刊登日期:201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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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一名女子以手機簡訊約男友於其住處一樓見面。

男子赴約後,原於一樓等待,不料抬頭卻見女子已站在建物頂樓,

爾後即跳樓自殺身亡。

新聞識讀

【文字、圖片皆過度描述自殺過程】

一般自殺事件屬個人行為、情緒,為避免讀者模仿或挑起讀者負面情緒,原則上不應描述太多自殺過程、手段。但是在本篇報導中,不斷引用當事人之間的簡訊內容,且鉅細靡遺地描述整起自殺事件的來龍去脈,實有炒作八卦、渲染情節之嫌,根本不具任何公眾利益或新聞深度。此外,於內文中一再使用『死意堅』、『不顧一切往下跳』字眼,且一再強調、描繪女子感情受創的處境,可能會引起類似處境者的認同或絕望感,進而模仿自殺行為。

利用繪圖技巧將自殺過程動態化,聳動地重現跳樓場景,讓讀者看不出這篇新聞的重點到底是在將自殺美學化、浪漫化,還是客觀、中立的在報導事件。

【照片過度血腥】

案發現場的照片太過血腥、露骨,可以很清楚的看見一大灘血跡以及一具屍體。怵目驚心的畫面並不適合一般社會大眾閱讀,不僅會造成閱報者的焦慮和不安,也未顧及當事人家屬的心理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