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呈現過度血腥、暴力或其他不當畫面: 癡漢闖15歲女友家 殺弟挾姊

  • 報紙刊登日期: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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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台中市發生駭人殺童兇案。一名29歲朱姓男子疑與15歲許姓國三少女有感情糾紛,昨天下午闖入少女住處,先砍殺她的兩名弟弟,再挾持少女到7樓頂樓,跨坐女兒牆揚言跳樓同歸於盡,警消趕至與朱嫌對峙,藉遞菸機會將朱嫌拉下制伏。少女的兩名弟弟送醫後,11歲的小弟傷重不治,14歲的大弟腸子外流,經急救後脫離險境。

新聞識讀

【照片處理不當,過度血腥,會驚嚇讀者】

報導中照片雖少部分有做馬賽克處理,但翻開報紙的瞬間仍然怵目驚心、非常血腥恐怖。相關當事人看了會受到二度傷害,閱讀的人在毫無心理準備下翻開報紙亦會受驚。怵目驚心的畫面並不適合一般社會大眾閱讀,不僅會造成閱報者的焦慮和不安,也未顧及當事人家屬的心理感受。

 

過度描述犯罪手法

全文60%皆在詳述朱姓男子殺害許姓少女與其兩個弟弟的過程,包括當天的整個情況、在哪裡、幾點自殺等等。對於一個非公眾人物、也對公共利益無任何助益,且整篇也無從公共利益方向出發、探討,顯現只為透過報導進行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