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侵犯當事人、關係人之隱私及暴露應保密資料: 兒死逾一天 燒炭母遭查

  • 報紙刊登日期:2013-09-18
點圖放大
事件摘要

【王勇超、周昭平、唐鎮宇╱連線報導】高市一名未婚媽媽前晚帶一對兒女燒炭自殺,造成一死兩傷悲劇。檢警昨相驗,發現7歲兒子的遺體已出現腐爛狀況,承辦 警官透露:「死亡時間應不止1天。」不過親手帶子女走上黃泉路的媽媽身心受創,暫無法接受調查,檢警今將複驗釐清死因,追查媽媽是否涉及加工自殺。

新聞識讀

一、揭露當事人之隱私:

   這對不幸的姊弟就讀陽明國小校長蔡金柱說,姊弟表現優秀,「都是很乖的孩子!」姊姊上學期藝術課程手繪《笑貓與孤獨的貓》故事書,圖文並茂敘述笑貓與燈塔上的貓相遇,發現燈塔貓被其他貓攻擊,緊急把牠送給前主人,再帶到動物醫院急救搶回一命。該校教務主任蘇靜好說,該故事書不論內容或圖畫都是姊姊原創,「非常厲害!」

   報紙本文揭露存活女兒學校全名及校長、校務主任等人名字足以辨識之資訊,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一、遭受到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