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曝露當事人、關係人之隱私及應保密資料: 2014年2月17日〈失蹤5少找到 壓歲錢玩五天〉

  • 報紙刊登日期:20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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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林師民╱新竹報導】失蹤五少終於平安回家了!新竹市一名少女不滿遭母親強行轉學,被迫與死黨分開,上網相約死黨、網友共五人集體蹺家,家長憂心他們集體 自殺報案,未料五天來他們揮霍壓歲錢,唱KTV、撞球、窩網咖,昨在朋友乾媽家中聊天時被尋獲,少女說:「媽媽的做法讓我很不爽!」警方勸告別再任性搞失 蹤,但他們無動於衷,被家長領回時低頭不語。

新聞識讀

   有關於2月16日《蘋果日報》報導新竹5失蹤少年失蹤事件〈急尋 5失蹤少年〉,基於媒體公共性與報導功能,協助家屬與警方尋找失蹤少年下落,刊登足以辨識兒少身分資訊,依法依情皆屬合理範圍之內。但當失蹤少年2月16日在學生朋友乾媽家中被尋獲,基於保護當事人之隱私,此則新聞則不能再刊登足以辨識未成年當事人之資訊。因此,2月17日《蘋果日報》A3版新聞中的「五少集體蹺家五天,借住朋友的乾媽家中」在兒少隱私處理上有一點可能需要再做調整。

   從該則新聞動新聞與紙本的報紙與網路新聞可發現高姓女學生在臉部馬賽克並未統一處理,《蘋果日報》的網路新聞與紙本新聞應比照動新聞的報導片頭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