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 呈現過度血腥、暴力或其他不當畫面: 2014年3月6日〈失戀 啞男釘槍9發穿肉〉

  • 報紙刊登日期: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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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李政遠、寶智華、鄧惠珍╱連線報導】雲林縣一名瘖啞男因女友家人反對交往而失戀,心情鬱卒下竟持釘槍朝自己左手臂猛射九槍,長兩公分的鋼釘有六支貫穿手 臂、三支釘入肌肉,鮮血直流,他還用手機拍下傳給女友,圖挽回戀情未果,幸好未傷及筋骨。男子昨透過手語翻譯表示:「心痛有口難言,只想將我的痛苦傳給女 友知道。」

新聞識讀

   貴報於3月6日刊登一則A6要聞的〈失戀 啞男釘槍9發穿肉〉,其中採用當事人用釘槍刺穿手臂的照片,雖屬無見大量血漬之照片,但釘槍三針刺穿手臂的照片相當清楚、驚悚,建議依循「蘋果日報自律綱要」中「血腥及暴力事件新聞之處理」(一)過於血腥及暴力的畫面內容,編輯時應謹慎挑選避免度描述(繪)細節,畫面並應以馬賽克處理。與前述新聞有關之模擬圖片及動態影,亦同。以及「自殺新聞之處理」(一)報導自殺事件時,宜避免浪漫化或英雄。原則上不做自殺手法之細部描寫。請貴報將該照片標示馬賽克或是在照片旁標示警語「危險動作,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