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示意圖 詳細描述犯罪手法或自殺過程: 案例一

  • 報紙刊登日期:2009-05-13
事件摘要
該案件為二名男性嫌犯涉嫌性侵一名未成年女性後,再將其殺害。對於該起社會事件之犯案過程,在該篇報導之內文中,已對有極為清楚的描述,但該媒體除透過大篇幅之內文報導外,又以模擬示意圖企圖重現該事件部分犯案過程。
新聞識讀

閱聽人有「知」的權力,經由內文極其詳盡的說明,已足使閱聽者對全案取得相當程度的瞭解,實無必要再透過連續模擬圖示,特別針對令人難以接受的部分片斷,對閱聽人強行深化其視覺刺激。

該模擬圖示不僅透過動畫圖片顯示,更補註圖說對行為的描述,且模擬圖示皆摘取事件過程中較具煽動之片斷呈現,例如圖1與圖2所強調之畫面,皆屬令人難以接受之意像,已超脫媒體所標榜的社會教育功能甚多,淪為純粹的感官刺激目的。

相關同則新聞其他問題:

其他 搭配新聞資料不具社會教育意義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