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具負面標籤、歧視等社會刻板印象: 拒狼教練求歡 女文青遭分屍

  • 報紙刊登日期:2018-06-19
點圖放大
事件摘要

標題:拒狼教練求歡 女文青遭分屍

內文:

【綜合報導】新北市高姓女子,18天前離家,自此音訊全無,這些日子,高女家人到處張貼尋人啟事,在網路聲聲呼喚,甚至委託搜救犬尋找,仍不見高女返家。警方昨突破兇手心防,確認高女遇害遭分屍,晚間尋獲所有遺體,高女家人期待落空,心碎又憤怒,在臉書痛罵兇手:「這17天來,你睡得著嗎?」而這已是台灣社會近半個月內的第3起分屍案。

遭殺害的高姓女子(30歲),是一家連鎖服裝店店員,熱中文藝活動,5月中旬報名參加原民課程,兇手陳伯謙(37歲)在華山大草原蓋一座木屋,稱為「野居草堂」,負責射箭及搭屋課程,高女只跟他上一周的課,未料人生竟葬送在這個惡魔手上。

醉宿華山草原木屋

警方說,高女5月31日前往華山大草原找陳嫌聊天,當時還有其他學員,一群人喝酒聊天,高女有些醉了,就留在陳嫌工作小屋睡覺。6月1日凌晨3時,陳嫌見高女熟睡,悄悄爬上床想侵犯高女,高女驚醒大叫:「你在幹什麼?放手!」雙方吵了起來。

陳嫌不滿遭拒,憤而掐死高女,將屍體塞進塑膠箱,放在小屋後方盥洗室,放了2天,3日深夜持魚刀分屍,裝成7袋。4日清晨4時,陳嫌騎機車,載著7個屍袋直奔陽明山,再走陽金公路,丟棄在新北金山的礦山產業道路草叢裡。

高女家人連日在臉書po照尋人,高女妹妹上周五拍影片,向姊姊喊話:「我們隨時歡迎妳回來,如果需要救妳的話,我也一定會去救妳」,同天晚上,妹妹臉書再po照,代替姊姊參加新書發表會,還請作者替姊姊祈禱。陳嫌見高女家人積極尋人,竟裝模作樣留言:「希望她看到能報個平安,我們都很關心。」

「殺過山豬懂肢解」

警方連日調閱華山藝文特區周遭監視器畫面,發現高女進入後未再出來,而與高女最後相處的人是陳嫌,前天約談陳嫌,還至陳的家中察看,陳否認犯案,訊問途中說要拿東西,結果3小時都沒回來。

警方懷疑陳嫌涉案,立即趕往華山大草原,發現陳居然在和女性友人聊天,陳見警員進屋,緊張冒汗,警方詢問為何拿個東西就不回警局了,陳嫌結巴回:「我們在討論案情。」警方決定將2人帶回,女性友人情緒失控,不僅比中指、吐口水,還咬傷警員手指。

陳嫌被帶回警局,昨天清晨1時許終於鬆口坦承掐死高女,並稱之前在部落曾殺過山豬,懂得肢解,最後將7大袋屍體丟在陽明山區,警方昨清晨搜尋,最後在靠近新北金山的礦山產業道路周圍尋獲屍袋,訊後依殺人罪嫌送辦,移送至北檢時,面對記者詢問犯案動機,陳僅說:「對不起。」複訊後,法院昨晚11時40分裁定羈押。陳的女性友人未涉案,僅依妨害公務罪嫌處理。

華山藝文特區是北市知名藝術勝地,如今發生分屍案,北市府都更處主秘謝明同表示,華山大草原場地去年11月借給藝術團體「野青眾」,並非直接租給陳姓教練,會了解「野青眾」與陳姓教練的關係。《蘋果》昨以電話和臉書聯繫「野青眾」發起人莊奕凡,截稿前未能取得回應。

律師林富貴表示,陳嫌殺人分屍,必須判斷有無強姦行為,若是強姦未遂殺人,就是一般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但若是姦殺,則是唯一死刑。

【新聞評論員】若姦殺屬唯一死刑

台灣近期發生的分屍案件,與國外分屍案不同,國外多屬於連續殺人,兇手病態且具備人魔特質,殺越多人越有快感,有些還會蒐集死者物品,甚至將人體器官泡在防腐劑裡,當做戰利品來欣賞。

台灣分屍案多屬於衝動型犯案,最常見是酒後犯案,該案也是酒後告白,性侵不成老羞成怒,理智斷線後殺人,一般人會棄屍逃走,會以分屍來處理的,除了方便丟棄滅證,另一可能是兇手本身具備邊緣性人格特質。

邊緣性人格的人,對感情沒有太多情緒,分屍過程不會哀傷難過,心跳和血壓也不會上升,這類人平日喜歡營造陽光形象,私下性格冷漠,甚至會虐待動物。至於丟棄地點,多是自己熟悉的地方,可能是住家附近,也可能是常去的地方。

王伯頎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

華山分屍案時序

05/31

15:48 高女離開住處,前往北市參加華山大草原藝術活動

06/01

03:00 兇嫌陳伯謙求歡遭拒,掐死高女,藏屍華山草原工作室

06/03

23:00 陳嫌持魚刀進行分屍

06/04

04:00 陳嫌騎機車載屍袋上陽明山,丟在礦山產業道路草叢

06/15

陳嫌在高女妹妹臉書留言,說希望高女平安

06/17

18:00 警方首次詢問陳嫌,否認犯案

22:00 警方再次詢問陳嫌,仍舊否認

06/18

01:00 陳嫌坦承犯案

18:00 警方將7袋遺體全部尋獲

 

新聞識讀

一、詞意含混不明有誤導之虞,且悖離事實:「求歡」是一個相對中性的字眼,暗示加害人與被害人可能彼此熟識,關係為夫妻、情侶或朋友。然而,在此處使用此詞,則似乎暗示兩人酒後亂性求歡不成才釀悲劇;但事實上該案為一宗「性侵殺人」的刑事犯罪案件,兩者意義完全不同。二、新聞以男性視角來報導,恐加深性別刻板印象:「求歡」暗示了兩人從事的是一個愉悅的行為,但這則事件對受害人其實是一件侵犯人身安全、違反性自主權並導致喪命的刑事犯罪行為。

※此報已在接獲申述後改正標題為:恐怖 半月第3起 狼教練性侵未遂 女文青遭分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