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具負面標籤、歧視等社會刻板印象: 拒檢飆撞警「超胸女」判囚10月
- 報紙刊登日期:2018-07-09
事件摘要
標題:拒檢飆撞警「超胸女」判囚10月
內文:
一名擁有魔鬼身材的毒品通緝犯劉昱伶,前年8月搭友人車在新北板橋街頭遇警攔查,但當友人下車時,她因身上藏毒心虛,竟跳上駕駛座駕車逃逸,期間不僅闖紅燈、逆向,還衝撞6輛汽機車,最後撞上電線桿才就逮。事後劉女被處3萬多元交通罰鍰和賠償車輛損失,法院日前也依毀損等罪判她10月徒刑。
劉女(26歲)當時駕車逃逸時,因為楊姓警員曾試圖阻擋,她仍狠心撞過去,造成楊警兩手臂、雙膝和足踝受傷,劉女撞上路邊電線桿時,則棄車逃至工廠,經警方趕到才順利將她逮捕,並在皮包內搜出海洛因及注射針筒。
劉女落網後,因涉毒品通緝已入桃園女監服刑,至於,危險駕駛的部分,她除吃上共3萬多元的罰單,也須賠償多輛汽機車維修費用,另新北地院也依毀損、妨害公務罪等,判她10月徒刑。可再上訴。
新聞識讀
標題使用「超胸女」字眼、內文強調當事者擁有「魔鬼身材」,影片與照片一再特寫當事者的胸部,這些皆是與當事者的「違法事實」完全不相干的描述與特徵,然報導卻屢次加以強調,並用動新聞直擊劉女胸部,不僅有物化女性、強化性別不平等之虞,也未尊重當事人身體隱私。
※此報已在接獲申述後改正標題為:拒檢飆撞警 女子判囚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