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引導價值判斷_具負面標籤、歧視等社會刻板印象: 酒後誤事!女導遊一夜遭侵犯4次 男同事獲判緩刑5年

  • 報紙刊登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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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摘要

台南一間旅行社,一大早就要帶團出遊,因此2名導遊選擇留在公司宿舍過夜。不過,男導遊在睡前喝了點酒,竟壓抑不住性衝動,一夜侵犯女同事4次。

根據判決書,陳姓男子與A女都在台南一間旅行社工作,某天2人因一早需帶團出遊,因此2人都在公司宿舍過夜。怎料,當天凌晨3-4點時,陳男喝完酒後飢渴難耐,竟起了色心,且不顧A女意願,將對方強壓在床,侵犯得逞。

陳男性侵得逞後並不罷休,繼續違反A女意願,再度侵犯對方3次得逞,甚至沒做防護措施,以非常惡劣的手段凌辱A女。事後,A女向警方報案,全案再報告台南地檢署,由檢察官偵查起訴。

陳男被告後,在法院審理程序中坦承犯行,也與A女調解成立,承諾分期履行賠償義務;A女方面,已在調解筆錄中表明願意原諒陳男,並不再追究陳男的刑事責任。

最終,台南地院依陳男犯強制性交罪,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賠償A女100萬元,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

新聞識讀

1. 標題用詞可能淡化加害者責任

標題使用「酒後誤事」一詞,可能給人以加害者因酒後失態而非故意犯罪的印象,從而淡化其責任。然而,性侵害行為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不可被輕視或合理化。媒體在報導此類案件時,應避免使用可能淡化犯罪行為嚴重性的措辭。


2. 詳細描述犯罪過程,可能造成二次傷害

報導中詳細描述了受害者遭受性侵的過程,這種細節描寫可能導致受害者再次受到傷害,並引起讀者的不適。媒體在報導性侵案件時,應謹慎處理細節,避免過度描述犯罪過程,以保護受害者的隱私和感受。


3. 未強調性侵害行為的嚴重性,可能影響公眾認知

報導主要聚焦於案件經過和判決結果,未充分強調性侵害行為的嚴重性及其對受害者的影響。媒體應在報導此類案件時,強調性侵害行為的嚴重性,並提供相關的法律和心理支持資訊,以提高公眾對此類問題的認識。


改進建議

  1. 標題應避免淡化犯罪行為:
    建議將標題修改為「女導遊遭男同事性侵 加害者獲判緩刑5年」,直接呈現事實,避免使用可能淡化犯罪行為的措辭。

  2. 謹慎處理犯罪細節描述:
    在報導中,應避免過度描述性侵過程的細節,以保護受害者的隱私,減少可能的二次傷害。

  3. 強調性侵害行為的嚴重性並提供支持資訊:
    在報導中,應強調性侵害行為的嚴重性,並提供相關的法律和心理支持資訊,如性侵害防治專線等,幫助受害者尋求協助。


總結

該報導在標題和內容上存在用詞不當、過度描述犯罪細節以及未強調性侵害行為嚴重性的問題。媒體在報導此類案件時,應謹慎措辭,保護受害者隱私,強調犯罪行為的嚴重性,並提供相關支持資訊,以提升報導的專業性和社會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