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過度描述犯罪手法或自殺過程: 阿嬤同居人 性侵7歲孫女半年

  • 報紙刊登日期:2011-03-31
事件摘要

一名七歲女童被阿嬤同居人性侵。

新聞識讀

【報導文字趨向八卦、刻意渲染情緒】

通篇報導中不斷使用「禽獸」、「不是人」等控訴話語,雖然有使用標點符號標示為引用當事人話語,但其真實不無疑慮,也有刻意挑動讀者情緒的嫌疑,不具備新聞報導的客觀專業。對社會大眾未達到任何教育、警示功能,內容呈現為一般腥羶色話題,只在滿足或挑動或迎合閱報人的快感。

【過度描述犯罪細節】

文中對性侵的畫面描述露骨,還透過女童純真的口吻來描繪事件經過,營造了骯髒的衝突感。過於真實的重現不堪的場景,並且描繪侵犯的具體行為,也會讓閱報人有噁心、不舒服的感覺。刻意引用當事人的話語來重現事件景象,使用『手指差尿尿處』作為副標題,其實對於受害女童來說,看到報導的當下無疑將喚起她的創傷,未尊重受害當事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