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同僚擬再興訴訟 新聞局重申應尊重司法裁定

  • 2010-06-02

鄭同僚擬再興訴訟 新聞局重申應尊重司法裁定

公視董事長鄭同僚於媒體受訪時表示,不排除於6月4日前對5名近日獲法院裁定抗告成功的董事,提出再抗告及正式訴訟。對於鄭同僚仍執意持續訴訟,不以公視回歸正軌運作為先念的行徑,新聞局今日再次呼籲並善意提醒,鄭同僚等應尊重法院裁定結果,勿再恣意妄為。
新聞局指出,鄭同僚藉「維護公視獨立自主」為名,自今年初迄今,動用公視資源,以司法訴訟為手段,在公視製造一連串紛擾,現又持續延燒爭議,企圖再以司法程序阻撓合法董事回復職權。
新聞局表示,包容多元意見的表達,是公共電視建台的重要宗旨之一,鄭同僚為公共電視董事長,應更能理解並尊重不同主張。鄭同僚不設法積極化解董事會僵局,使公視營運回復正軌,反而不斷興訟,實為浪費社會資源,且辜負全民對公共電視期望,公視及華視工會亦已數度發表共同聲明要求鄭同僚應儘速回復合法運作。
另對於鄭同僚稱公視監事會主張8名增聘董事本就不具董事資格一事,新聞局再次強調,辦理增聘董事選任程序完全合於法令規定,且高等法院對5名抗告董事的裁定文中,也明確指出董事的資格非監事會議可逕行妄自認定,該局仍請公視監事會嚴格遵守公共電視法規定的監事職責行使職務,應以建立公視集團完善的財務管控機制為首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