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專區】105年「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本部選送文化人才出國駐村類之駐村補助受理申請

  • 2015-12-09

依  據: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時間:自104年12月09日至105年1月11日止(為期一個月)。收件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送達為限,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二、受理規定:「本部選送文化人才出國駐村類」之申請資格、申請資料等規定,詳見本作業要點,有關作業要點規定、申請表等,請逕自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網 址:grants.moc.gov/web/。

三、申請資料提供影片資料者,應剪接成WMV或MP4格式,並請確實照本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二款規定之影片長度儲存於光碟片,儲存格式應與PC電腦相容(JPG、TIF或PowerDVD),以利審查。

四、本案申請資料請務必於時限內寄至: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地址:106台北市仁愛路3段136號2樓202室,聯絡人國藝會獎助組陳昱穎,電話02-2754-1122 分機153。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

聯絡人:邱旭伶

電 話:(02)8512-6523

詳情請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Normal.jsp?B=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