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專區】105年「文化部補助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受理申請
- 2015-11-11
105年「文化部補助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受理申請
依據:文化部補助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作業要點
一、公告事項:104年12月01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受理次(105)年度計畫;送件以申請截止日當日之郵戳為準,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二、受理情形:申請資格詳如本作業要點,有關本要點、申請表等,請逕自下載。
三、本案申請資料請寄至: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視覺藝術科
聯絡人:邱旭伶
電 話:(02)8512-6523
詳情請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Normal.jsp?B=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