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改盟聲明】勿再錯失健全台灣公共媒體契機 執政者與新國會應儘速完成公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 加速《公共媒體法》修法

  • 2020-04-01

勿再錯失健全台灣公共媒體契機

執政者與新國會應儘速完成公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

加速《公共媒體法》修法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聲明稿

  2020總統大選落幕,蔡英文連任總統,民進黨於立法院取得過半數席次。對於新政府與新國會,本聯盟基於健全台灣公共媒體的迫切性,針對尚未改組完成之公視董事會發佈聲明,並提出以下五點呼籲:

 

一、應儘速完成第七屆公共電視基金會董監事補提名與審查作業

公共電視基金會第六屆董監事任期已於去年9月25日屆滿,然因第一次審查會時,審查過程政治鬥爭意圖明顯,21位被提名人僅有7人過關,未能順利選出足額董監事組成新一屆董事會,造成公視第六屆董監事會至今已延任逾六個月,實不利於公視的經營發展。

我們呼籲,文化部應儘快完成公視董監事補提名作業,並由各黨派重新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責成其盡快完成第七屆公視董監事成員審查作業,勿再落入蓄意杯葛、致使審查作業停滯不前的困境中。

二、加速《公共媒體法》立法

公共電視基金會第七屆董事會未能順利組成,再度引起各界檢討現行《公共電視法》董監事遴選辦法的聲浪。事實上,文化部於2018年9月20日正式對外公布的《公共媒體法》草案,業已包含相關董監事選任制度的調整。另一方面,現行《公共電視法》之制度規範,顯已不符擴大公共媒體發展,及全媒體化經營的產業發展潮流,急需修法以圖變革。然《公共媒體法》草案自公布到送行政院審議,已延宕多時,未有進展。

因此,我們呼籲行政院應儘速完成《公共媒體法》草案之審查,盡速送交國會審議。並呼籲立法院應儘速完成法案三讀,勿再拖延健全、壯大台灣公共媒體的契機。

三、公共電視負有改善新聞媒體風氣之責,應落實自律機制

  台灣商業新聞媒體環境沉淪,不時為民眾所詬病,網路新聞時代存在眾多快速轉傳的單方資訊,加上媒體經營者剝削記者勞動條件,大量的供稿需求、點閱率掛帥的經營方針,使記者疲於搶快發布即時新聞,無法善盡查證責任,造成新聞公信力下滑,侵蝕新聞專業價值。

  公視作為公共媒體,負有促進公共利益、彌補商業電視台不足之責,公視新聞因此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期待與檢視,並肩負帶動電視媒體風氣改善之責。故我們呼籲公視應落實節目及新聞自律監督機制,確保製播內容品質,並按時、公開發布自律報告,接受各界及公民團體問責檢視。

四、公視持續關注人權、弱勢議題,董事會組成應兼顧多元背景代表性

  公視近年連續劇《我們與惡的距離》與電視電影《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收視均獲得良好成績,並入圍2019年多項金鐘獎肯定,對於親子關係、隨機殺人、思覺失調症及新聞媒體議題探討深入,播出期間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值得肯定。

  因此公共電視未來節目製播,仍需要對人權保障及弱勢族群議題持續經營,故我們呼籲公共電視未來節目製作方針,對於身為台灣一份子的新住民與移工議題應多所著墨,以公視節目之影響力深化社會對於少數群體之關懷。

  公視董事會掌理公視營運方針及發展方向,為達到前述呼籲,我們建議公視本次提名之董事名單,應遵循《公共電視法》第13條規定:「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多加兼顧性別及多元背景族群及專業團體代表性,勿只偏重於教育或藝文背景人士。我們也要求未來董事會應積極與社會對話,廣納多元意見作為營運參考。

 

聲明團體: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成員團體: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台灣防暴聯盟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媒體改造學社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新聞聯絡人:媒改盟召集人  葉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