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案例分享—從割頸案看媒體自律

  • 2025-04-28

新聞摘要: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2023年在校內遭割頸身亡,行凶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一審被依殺人罪各判9年、8年徒刑,案件目前已由台灣高等法院於2025/3/6進行二審。而開庭隔日受害國中生父母透過新北市議員石一佑出面控訴,審理過程加害人毫無悔意,與郭姓凶嫌還狠瞪他們,楊父對此表示「我是被害人家屬,你憑什麼瞪我!」,楊母則認為「8、9年,不是說只有8、9年喔,去(矯正學校)讀3年的書,就可以前科塗銷,就是他都沒有紀錄,就可以出來再殺人。」他們也強調一審法官縱容有強烈殺人之心的凶手,說加害者因家境不好減刑,那「是不是我家沒錢,都可以做這些事」?覺得現今「少事法」保護的是殺人犯,但殺人就應付出最重代價,社會沒辦法承接惡意凶殘殺人犯回歸社會。

 

新聞識讀:

  • 雖被害者家屬有言論表達之自由,媒體不應過度渲染其情緒,造成社會對立及恐慌,也間接造成司法少年之汙名。

報導內容「8.9年不是只有說8.9年…去(矯正學校)讀三年的書,就可以前科塗銷,就是他都沒有紀錄,就可以出來再殺人」、「你們家的環境不好,殺人就可以減刑」、「要我們賠一個生命做出代價」、「法律對加害人過度保護」,以上截取文字內容,並非判決結果,也不符合現行法律條文,恐有危言聳聽之嫌。

 

  • 部分新聞畫面未將受害者家屬臉部以馬賽克遮擋。

 

改進建議:

  • 避免過度渲染受害者家屬情緒

          報導時應平衡情感訴求與事實描述,避免以強烈情緒性語言激化社會情緒或造成對立。

  • 加強法律知識查證與說明

          應清楚說明「前科塗銷」、「矯正教育」等制度的實際法律程序與條件,避免以誤解或 片面說法誤導大眾。

  • 保護當事人隱私權

          報導畫面中應對受害者家屬進行必要的馬賽克處理,避免二次傷害及侵害個人隱私。
 

  • 提供多元觀點以維持新聞客觀性

          報導應包含司法、心理、少年保護等不同領域的專家意見,協助社會理解少年司法制度設計背後的理由,而非單向放大情緒或誤解。

 

新聞總結:

這則新聞事件中,媒體在報導時過度放大受害者家屬的情緒反應,未適當釐清相關法律制度,容易引發社會對少年司法制度的誤解與恐慌。此外,對受害者家屬的隱私保護不足,也暴露了媒體倫理上的問題。


未來新聞應秉持「情感理解」與「事實釐清」並重的原則,不僅尊重受害者家屬的發聲,也需負責任地引導公眾理性認識案件本身與相關法律背景,才能促進更健康的公共討論環境。

 

新聞截圖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