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專區】流行音樂產業自即日起將可向行政院新聞局申請優惠貸款利息補貼

  • 2012-02-17

流行音樂產業自即日起將可向行政院新聞局申請優惠貸款利息補貼

行政院新聞局於16日公告修正「電影事業及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優惠貸款要點」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電影事業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及有聲出版事業優惠貸款要點」,將經營流行音樂業務之有聲出版事業納入該要點適用對象。

新聞局表示,流行音樂是政府近年來致力推動的重點服務業,也是我國文創產業中最具軟實力的一支,更與民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連,尤其臺灣流行音樂亦為華語流行音樂之龍頭,為保此地位之不墜,並更提升該產業之國際市場競爭力,近年來,新聞局除研訂及辦理各項獎勵輔導辦理及措施外,現更將提供流行音樂產業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只要是製作、發行流行音樂有聲出版品之有聲出版事業或經營流行音樂展演、經紀活動業務,且依法登記之公司、行號均可向新聞局申請。

新聞局指出,新修訂之「電影事業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及有聲出版事業優惠貸款要點」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相關申請資格、辦法及申請書請上行政院新聞局網站(http://info.gio.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