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倡導】5月15日反媒體壟斷法記者會

  • 2013-05-15

反媒體壟斷法的關鍵時刻

呼籲朝野政黨 信守承諾 完成立法

記者會後新聞稿

 

2013年5月15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將在5月16日審查「反媒體壟斷法草案」,901反媒體壟斷聯盟與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今天(15日)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整合民進黨版、楊麗環版、NCC版及台大公共政策及法律研究中心的整合版本。此整合版是以民進黨版本為主要架構與內容,其中採楊版將網際網路等多媒體入法,以及2%以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結合案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另對民進黨版嚴格禁止總訂戶數一萬戶以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結合新聞財經頻道,則採台大版,放寬為占全國總訂戶數20%以上的業者才被嚴格禁止結合。另新增「媒金分離」與「媒體多元發展基金」條款。

    昨天與會者包括中研院社會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中研院法學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媒體改造學社執委邱家宜、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代表林飛帆、吳學展,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

    陳曉宜在開場時即表示,自去年九月一日近萬人上街參與反媒體壟斷大遊行,提出政府訂定專法訴求,行政院及朝野政黨亦在上會期公開承諾於本會期立法通過專法, 因此她呼籲朝野政黨在此立法關鍵時刻要信守承諾,完成立法。記者會後該聯盟至民進黨中央拜會主席蘇貞昌,蘇也允諾會盡力推動立法完成。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 柯建銘則肯定該整合版本提出的主張,但對於國民黨為多數黨在立院可能產生的變數,立法時程上能否於這會期通過則持保留態度,但強調一定要通過一個最好的版 本。陳曉宜表示,該聯盟也已行文總統府,希望能拜會馬總統推動完成立法。

    黃國昌在立院記者會上表示,曾經野草莓運動推動修改集會遊行法,朝野允諾卻至今不了了之,因此,反媒體壟斷法若無法在這會期通過恐將永遠無法通過。但他強調,楊麗環等二十位執政黨立委提出版本後,證明NCC版連執政黨立委都不挺,而楊麗環版又十分空洞,一部反媒體壟斷法卻沒有任何禁止紅線是世界笑話,絕不可能接受。瞿海源也指出,NCC版管制紅線不明確,缺失很多,無法防止媒體壟斷,還可能助長媒體壟斷。所以黃國昌說,反媒體壟斷聯盟做了功課,提出整合版本,朝野政黨只需拿出誠意通過即可。

    黃國昌表示,該法應以市占率為媒體結合管制的計算,在民進黨版的架構上,納入楊版的網際網路內容事業,訂戶數2%以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結合案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以及結合案申請許可的附款事項,另採納台大版,修正民進黨版的絕對禁止結合條款,放寬占全國總訂戶數20%以上的業者才被嚴格禁止結合。

    張錦華表示,901反媒體壟斷聯盟提出的整合版本,是一部興利除弊,政府、社會和產業三贏的法,抓大放小、明確可行,對現有民進黨版管制稍嚴的部份建議放鬆,NCC管制繁複建議簡化,依整合版,在系統業者部分,只有大富及中嘉被嚴格禁止與全國性廣播、無線電視、新聞及財經頻道或全國性報日報進行跨媒體結合。且認為該法只需規範具言論市場影響支配力的媒體即可,不需要將體育、綜藝、電影等頻道全納入管制。

    該整合版本採納民進黨版,對具言論市場及公共輿論重大影響力的有線電視系統、全國性日報、經營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廣播和無線電視,因結合而使其超過三分 之一市佔率禁止結合。張錦華表示,這個紅線其實十分寬鬆,很多其他先進國家是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因台灣較小所以比例不宜過嚴,此管制紅線足以促進產業發 展、數位匯流。因此黃國昌說,請朝野政黨不要再以阻礙產業發展和數位匯流為藉口拖延立法。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則表示,由於目前各界對於是否需要一部反媒體壟斷法迭有爭議,而解決爭議是立法機關及執政黨應當負起之政治責任,否則將浪費過多社會資源陷入爭議中。因此聯盟版本將明確的禁止結合的「紅線」管制條文入法才能有助於解決爭議。而聯盟版中有關設置「獨立董事」、「獨立編審」、「媒體自律機制」及「編輯室公約」入法等條文,皆為公民團體支持之維護新聞專業自主與多元言論環境之條文,故呼籲立院盡速通過該法,以回歸保障新聞及言論自由促進公共利益的價值。

    邱家宜表示,整合版新增「媒體多元發展基金」條款,規定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多媒體內容服務傳輸平台之電信事業,以及本國自製節目比率低於20%之無線廣播電視事業,每年應提繳當年營業額1%之金額予主管機關,捐贈媒體多元發展基金。

    青盟代表吳學展在記者會中提出立法十大原則,並預告明日將在立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前召開記者會,對即將進行初審的三個版本評分、比較孰高孰劣,記者會後將進入 交委會旁聽審查過程,要求各黨團立委在這會期積極通過一部有實質效力的反媒體壟斷法,從體制上改革以杜絕媒體壟斷亂象一再發生。

 

本文有兩篇附加檔案,請讀者自行下載閱覽:

檔案一:5月15日反媒體壟斷法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檔案二:901反媒體壟斷聯盟版本的反媒體壟斷法草案